11月25日,在比陀举行的食品标签和消费者保护研讨会上,南非贸工部副司长恩特西藤泽表示,2008年消费者保护法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在标签上提供正确的信息,让消费者可以作出自己的选择:“在这方面,我们不应该向产业领域或者政治家妥协。”
南非消费者委员会副主席马布扎女士表示,这部法案给与了消费者享受公平价格、优良质量和安全的权力。但是,商家能否保证这一点呢?很成疑问。
在商品标签上,应当标明生产国、原成分、销售日期等等;但是实际上,消费者委员会对此进行的调查,得到的结果是令人震惊的。
马布扎女士说:“有的时候,我们认为大型零售商在这方面会好很多,不用我们多操心;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有的时候,大超市的货架上也会出现过期的产品,有的时候还会出现日期被损毁的情况。但实际上,消费者有权知道这些产品的保质期。”
在一些情况下,类似冷冻肉类这样的东西,在过期之后,可能会经过二次包装,并因此重返货架。当然,商家也会注意,毕竟这一类商品不适合继续在“精英产品”系列进行出售了;于是转到稍低档次的地方进行出售。当然,这些东西最终有可能出现在中巴车站之类非常低端的地方进行出售。每走一步,都不会有明确的产品日期的。
另一种问题是,大型零售商有时会从一些规模较小的制造商那里进货。但是问题在于,零售商没有为这些制造商制定统一的标签标准;这些制造商也没有接受过如何制造标签的训练,结果商品的标签有时就会显得很乱。
很多商品,尤其是在贫困或者靠近边境的地区销售的商品,上面的标签更是五花八门。遇到令人难以理解的标签已经算是万幸了;很多标签上根本不是英语,而是葡萄牙语、法语或者中文。
此外,一些商家还会有故意的不诚实行为,例如红肉制作的肉馅,有的时候里面会掺杂马肉或者袋鼠肉,而不是真正的牛肉。
所有的这一切都足以说明,在南非,执行更为严格的标签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真的是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