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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微信公众平台刊文称,有部分持有南非永久居留资格(即大家通常所称的“PR”)的中国公民,无法为其在南非所生子女办理南非护照或中国护照,导致所生子女成为所谓的“黑户”。经中国驻南非使领馆向有关当事人了解,上述情况系对相关政策的误解。如有需要,当事人可直接联系中国驻南非使领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中国驻南非使领馆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对在南非出生的儿童进行国籍判定,对经判定具有中国国籍的新生儿即颁发相关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