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电信一分钱中标892万元信息化项目 每经记者 蒋佩芳 王晶 每经编辑 姚治宇 3月31日,辽阳政府采购网登出了“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中标公告”,成交供应商为中国电信集团辽宁省辽阳市电信分公司、中国电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金额为0.01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企业以0.01元低价中标事件,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招投标项目中。自2016年4月8日以来,竞标企业以近乎“零元”价格中标政府招投标项目频频发生。在外界看来,电信运营商似乎在学习互联网企业的“低价策略”,而在业内人士看来,竞标企业的这类低价投标的做法,更多的是为了“以后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中标企业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仅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同时还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国电信1分钱中标 3月20日,辽阳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辽阳市信息中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显示,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辽阳市信息中心委托,对该单位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硬件建设项目(编号:LYZFCG—2017005)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条件的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的内容包括: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处理平台等诸多硬件设备以及网络接入、安全等服务部分,总预算金额共892.95万元。此外,中标企业除了负责提供硬件设备外,供应商还需要提供平台的日常维护,服务期为10年。 记者注意到,企业以0.01元低价中标事件并非第一次出现在招投标项目中。 3月17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务实-公开招标-2017-WS034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中标公告》显示,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金额为0.01元人民币。3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上海电子政务云服务项目招标结果甚至出现了“0元中标”。 频频上演的“0元”、“0.01元”中标事件引发了公众和业内的热议,而热议的焦点则集中在:竞标企业低价竞标出于何种目的?低于成本的报价是否合规合法?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电信此次0.01元中标辽阳信息化项目与日前腾讯0.01元中标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项目在时间上挨得很近,并且中标金额都为0.01元,这不免让外界猜测,在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项目上未中标的中国电信是在学习互联网企业的“低价策略”。 那么,中国电信此举到底是否像外界猜测的那样呢?截至《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稿,尚未收到中国电信方面的相关回应。 专家:低价为“以后的发展” 在业内人士看来,竞标企业的这类低价投标的做法,更多的是为了“以后的发展。” 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首先,类似‘0元’中标的违反了《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其次,世上并没有‘免费的午餐’,中国电信在招标项目中相当于免费送设备,但设备安装完以后,相应的服务、二次建设可能就会出现。所以,电信运营商的低价策略并不是为了现在的利益,而是为了以后的发展,在持续多年的服务期内,项目会衍生出一些其他的附加或者增值服务。到时候,运营商的带宽、信息化的服务都可以给他们带来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中标企业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在一些法律人士眼中,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仅涉嫌违反《招投标》法,同时还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焦晓非认为,这类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不仅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同时还违反了《招投标法》,“《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所以这种投标,就算中标了,也是违法的。” 焦晓非表示,国有企业、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的重大项目都是应该招投标的。《招投标法》根本目的就是允许一些市场竞争单位参与竞争,而近乎0元的方式,从表面上看,是牺牲了公司的利益;但事实上让人联想到它很可能存在捆绑性质,即通过0元中标,然后再通过其他项目赚钱。这样的做法对其他的竞争对手来说打击很大。 责任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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