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百万年薪要交40多万个税 高收入者期待抵扣政策) “我辛辛苦苦挣了百万的年薪,却要缴纳40多万个人所得税(个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个税,这确实不太公平。”一家日用消费品企业税务总监张丽对第一财经感慨道。 中国个税属于世界上少有的分类所得税制,具体被分为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等。 其中最为普通大众熟悉的,莫过于工资薪金所得。经调整后,目前工资薪金在3500元免征额后,采取7级累进税率(3%~45%),月所得在8万元(年所得96万元)以上税率达到45%。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现行个税纳税,年薪百万的高管实际拿到手只有50多万元。作为调节收入分配的个税,对劳动所得的高收入者的确发挥着税收调节作用,但本报接触到不少高管,都认为45%的税率偏高。 张丽认为,45%的边际税率偏高,自己一年缴纳这么多个税,并没有在教育、医疗方面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而身边的一些优秀人才选择去其他国家发展,原因之一就是个人税负重而没有相配套的社会福利。 普华永道中国个人税务咨询合伙人张健菁对第一财经称,其实仅从个税税率来说,中国并不算高。以美国为例,美国个税(包括国税39.6%和地税如加州13.3%)最高边际税率超过50%,高于中国。但是美国采用的综合个税制度,个人纳税前有教育、住房等抵扣,而非中国的“一刀切”。 中国目前正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体制,通过增加教育、房贷利息抵扣来改变目前个税“一刀切”的情况。 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今年在全国两会上表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计划将于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熟悉个税改革方案的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个税改革方案总的想法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适时增加如教育、养老、房贷利息等专项扣除项目。 “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楼继伟称。 调整个税税率级距也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大内容。 早在2011年,财政部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结构,将当时9级超额累进税率减少为7级,并对级距作相应调整,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同时,财政部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将当时适用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了45%税率,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 此次个税税率级距如何调整尚不可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第一财经表示,当前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最高边际税率过高(45%),适用标准过低,不利于中国吸引高端人才。 张健菁观察到,为了降低高端人才个税税负,一些地方政府采取的做法是税收返还。一些公司五年甚至十年前会采取帮高端人才承担税负的做法,但这部分税费负担较大,因此现在不少公司取消了这一做法,除了极少数不可替代的高端人才外,不少海外人才与国内员工同薪同酬,公司会给予些教育、住房补贴。 让张丽不忿的是,自己辛苦赚的工资需要缴纳45%个税,而那些炒股一夜暴富的真正富豪却不用交个税。 张健菁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为了鼓励个人投资股市,中国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个税。这的确让不少人觉得不公平,因为辛辛苦苦的劳动所得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5%,而资本所得适用个税税率是20%。 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负不公平已经得到政府重视。 近期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合理调节财产性收入。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
在未来个税改革中,通过基本扣除和诸如教育、住房支出等专项扣除,将可以降低个人劳动所得税负,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 个税改革应立足于"免低减中加高" 个税改革要想让公众接受并认可,基本目标就是要“免低减中加高”,即对中低收入人群免缴个税,对中等收入人群减少个税,对高收入人群增加个税。而且,必须是所有收入,而不是单纯的工资薪酬。 学者:旧个税征收文件未废 "12万是高收"理解没错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将通过建立“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机制,适当增加专项扣除,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 媒体刊文谈年收入12万加税谣言:公众期待个税改革 日前,一则“12万元以上的个人将加征个人所得税”的消息刷爆微信朋友圈,直到财税部门出面辟谣才得以平息。 这条信息,源于网络上对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解读。如果对国务院文件和我国税收政策有所了解,很容易判断出这是一条没有依据的虚假信息。但就是这样的信息竟然受到热议,一方面是因为“12万元”的标准很惹眼,另一方面,也说明个税改革受到公众关注与期待的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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