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德8月10日电 (雷树连 叶茂)派出所民警出警,女子却故意阻拦其执行公务,并殴打脚踢民警致伤。福建霞浦县法院10日披露,审结一起妨害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罗某拘役5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6月11日凌晨2时42分许,霞浦县公安局松港派出所民警前往罗某家中出警时,罗某在家中故意阻拦民警执行公务,殴打民警脸部,并脚踢该民警,致民警脸部等部位受伤。民警当场抓获罗某。 经宁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另查明,罗某于今年1月份生育一女,目前尚处在哺乳期内。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罗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予以从重处罚。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以厘定罗某的刑罚。根据罗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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