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的网约车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对此,几大网约车平台分别给出回应,强调“低价竞争”一去不复返,今后将回归价值与服务的竞争。(8月2日海南日报) 一部利益攸关的法规,能赢得市场满堂彩般的赞誉——这在价值多元、博弈繁复的当下,确实是难得的“好声音”。网约车新政的最后一只靴子落地了,业界欢欣鼓舞,司机踌躇满志,市民点赞称道,这种同频共振的情绪,恰恰是对制度理性最好的回应。 有人说,这是网约车从“石器时代”进化到“互联网+”的标志。中国人讲究“名正则言顺”,网约车在全球的命途多舛,遭遇传统市场业态的不满和抗议。中国给予网约车合法地位,并推出了此部关于互联网+、分享经济立法和正名的法规。网约车有了“准生证”,分享经济有望满血复活。 网约车合法化,这是新政最大的亮点。各方对网约车新政给予相当积极的评价,理由大概也就以下三点:第一,它彰显了开门立法、鼓励创新的新锐姿态。新政是规范,更是“开门”,它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法理层面构建了开放而包容的市场环境,没有掣肘于传统出租车的利益与偏见,真正站在公正的规律之上,为公共利益建章立制。第二,它解决了网约车市场粗放而乱象丛生的问题。网约车是新事物,但新事物不代表完美无缺,安全保障问题、平台管理问题、门槛资质问题,凡此种种,都需要有自己的“纪律和规矩”。深圳等地对网约车的检查也证明,这个新市场,没有规矩、难成方圆。第三,它直面现实症结,实现了多方共赢。无论是各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还是安全效率和公平并重的原则机制,既有力推动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转型升级,也为网约车行业的有序发展框定航线。乘客的权益、司机的利益、管理者的责任,更为明晰,更为清爽。 这是个值得奔走相告的好政策,其社会效应可能远大于市场效应。李克强总理曾提出,“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根据世界权威咨询公司罗兰贝格报告,至2020年中国网约车市场规模将达到5000亿元,潜在市场需求达到1.1万亿元,市场潜力巨大。 当然,点赞网约车新政的“好声音”,恐怕还要从两个层面解读:一是这点赞声,是提醒网约车市场遵纪守法,在新政下合法运营;二是也寄望地方管理部门禁绝各种设坎寻租,而是真正推动良法善治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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