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宁波5月12日电 (记者 何蒋勇)浙江一男子无证驾驶,在遇到设卡交警后,不顾在场执法人员的安全,连撞两次警车,掉头冲卡逃逸。今天(5月12日),记者从浙江省奉化法院获悉,该院以妨害公务罪,对该男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13年5月19日,卓某问朋友借了一辆白色现代车去喝喜酒。当天晚上20时左右,卓某从奉化裘村镇开回奉化市区,开到裘村镇曹村岭公路,正好遇到交警在设卡检查。 卓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看到交警马上就慌了。在距离卡点大概40米左右的位置,卓某准备掉头逃逸。当时,另一卡点的交警也开车来到了卓某后方,并用警车堵住了卓某的汽车。为了逃避检查,卓某继续发动汽车,强行调头,用车撞击阻拦去路的警车。 此时,前方关卡的交警也跑到了卓某车旁,执法人员围住卓某车辆并敲窗,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卓某不顾在场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再次强行倒车调头,第二次撞击阻路的警车,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然后卓某驱车逃跑。 经鉴定,卓某所驾白色现代车损失人民币1548元,警车损失人民币4826元。 2013年6月3日,卓某向奉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莼湖中队投案自首,卓某因无证驾驶并冲卡逃逸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之后,卓某又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2014年9月到10月,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经两次传讯均未到案,公安机关对其宣布拘留,并上网追逃。2016年3月3日,卓某被抓捕到案。 5月11日,奉化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卓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此外,卓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法院不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最终判处卓某有期徒刑7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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