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港集团总裁郑庆跃被免职背后港口管理乱象 11月3日,天津市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了一批干部任免职务的通知。内容显示,郑庆跃被免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港集团)总裁、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8月12日晚,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公司(下称瑞海物流)危化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后,其所属地天津港集团就成为这场漩涡的核心。 爆炸后第7天,8月19日上午11时,时任天津港集团总裁(正厅级)郑庆跃首次出席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会上,他力图“撇清”与瑞海物流的关系。 郑庆跃说,天津港集团是市属国企,天津港是区域概念,涉事的瑞海公司与天津港集团相互间没有隶属关系。 随后,郑还代表集团公司向社会表态,在该爆炸事故当中,经国务院调查组查实,如果涉及到集团公司的责任集团将绝不推卸,如果涉及到集团公司个人的,无论是谁也都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经检察机关对事故深入调查发现,天津港集团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物流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8月27日,检察机关根据查明的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郑庆跃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天津港集团属企业性质,但由于复杂的港口管理体制及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天津港集团在港区管理中扮演的角色值得玩味。 由于港口曾属交通部直管,天津港集团一度被外界认为是“独立王国”,存在管理上的“飞地”问题,即当地政府很难插手对该集团内部事务进行监管。 近期,有熟悉当地行政管理体制的知情人向《财经》记者介绍,最初的天津港集团所在地属于塘沽区,后来建港,具体的事务管理权交给天津市港务局(正局级单位)。 天津市港务局从塘沽区独立出来后,直接由天津市政府管理。这也是自交通运输部将港口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实行双重管理后,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政策表现。 按照天津市政府津政函200415号文件精神,2004年6月,原天津港务局进行政企改制,整体转制变成企业性质的天津港集团,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 “当时几乎所有港务局的工作人员,都随改制而转到天津港集团工作。”知情人士称。 虽然变成企业,但由于涉及港口规划和治理等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所以天津市政府将相关专业工作的管理权限及职能,委托给天津港集团代管。 比如改制后成立的港口与交通管理局,即现在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下称天津市交委),履行对天津港集团相关项目的行政审批。 据报道,2013年,瑞海物流改建项目的批复单位包括天津港集团下属的规建部,该部门主要负责天津港范围内的建设规划。 天津港集团一位知情人士介绍,“集团开发区域内,要落地什么项目,首先要获得规建部的审批通过,然后拿到滨海新区规划局审批”。这意味着天津港集团对瑞海物流有管理职责,但一些行政审批则还是由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来履行。 消息人士进一步指出,虽然天津港集团是企业,但因为是从正局级单位改制而来,所以仍保留了正局级单位待遇,这导致其与滨海新区政府平级。很多管理问题因此而变得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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