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发布信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RSS | 手机版 | 繁體中文

南非华人网  
 
 

首页

南非新闻 南非财经 华人新闻 南非概况 南非签证 南非见闻 南非旅游 非洲新闻 南非留学 南非视频 生活资讯

便民

南非商机 国内新闻 新闻中心 房屋店铺 网上商城 同城生活 求职招聘 华人聚会 便民告示 华人论坛 汇率报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国内新闻

五部门禁止司法人员6种行为:不准向当事人借车

时间:2015-09-26 01:0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明令禁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6种接触交往行为,违者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切实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根据《规定》,司法人员有为律师介绍案件等利益输送行为,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明令禁止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6种接触交往行为:

――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其他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规定》强调,司法人员从司法机关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司法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和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

日前,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输送等制度,建立健全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机制,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各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反映和举报检察人员违反《规定》的线索,将及时受理,全面如实记录,认真进行核查,并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五部门明令禁止司法人员6种交往行为 违者或追刑责)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中国将建超级计算机 用于模拟整个地球环境
 
下一篇:中国23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沪粤破两千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更新 换一个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南非为什么冒外交风险“硬刚”以色列?
南非为什么冒外交风险
提醒中国游客注意在南旅行安全
提醒中国游客注意在南
李志工总领事出席夸纳省警方与华人警民合作中心签约仪式
李志工总领事出席夸纳
驻德班总领馆加强领事安全工作
驻德班总领馆加强领事
 
栏目更新

 

  • 今日排行
  • 本周
  • 本月
  • 本周热评
  • 本月
  •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