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下钱庄伪装成小卖部。 今年6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组织宝安区公安分局,对“306”地下钱庄专案进行部署。6月2日5时30分,各单位集结开展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刑拘24人,捣毁窝点6个,现场查获涉案银行卡300余张,涉案金额约120亿元人民币。 令人吃惊的是,这起案件的线索来自宝安区一名银行行长被诉职务侵占案。 香港商人报案牵出地下钱庄 现年83岁的陈达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在大陆经商多年。 2012年初,考虑到自己年纪大了,陈达欲变卖在大陆的产业回香港养老,但问题来了,由于大陆外汇管制,陈达担心,变卖后的钱短期之内无法全部转回其香港账户。 在一次饭局上,陈达遇到了自己多年的好友沈某生,并把心事告诉了对方。陈达说,早在1995年他就认识沈某生,当时沈还是银行小职员,自己的资金往来都是找他办理的。 在饭局上出现的沈某生,彼时已晋升一国有银行深圳某支行行长。沈某生告诉陈达这事好办,他可以通过调配手中的外汇管控指标,协助对方将此事办妥,条件是收取200万元好处费。陈达说,沈某生以银行行长的身份打包票,这么操作绝对安全可靠。 由于年事已高,等不及的陈达随即答应,然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两次将累计200万元人民币转到了沈某生的银行个人账户。约半年后,陈达将自己位于宝安区西乡的工业厂房出售,转让款所得为6337万余元人民币。接着,他满怀期望地找到了沈某生。 警方事后查证,陈达分别于2012年8月7日、8月13日、8月16日,分三次将这笔钱汇入沈海生指定的户名为李红菊的银行账户。 但让陈达没想到的是,最终仅有前两笔款项顺利汇入了自己的香港账户,而在最后一笔当中,只收到了一部分,缺口是800万元人民币。经陈达再三追问,沈某生才承认自己根本没有所谓的外汇管控指标,自己之前不过是瞎编,而且帮他转账的李红菊现在也找不到了。 不过,沈某生还是承诺,三个月内将这笔钱如数还上,并立下借条。 然而,陈达最后只等来了175万元。2012年11月23日,沈某生辞职逃匿。2013年7月,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自诉人陈达控诉被告人沈某生职务侵占一案,该院经过审查发现,沈某生涉嫌诈骗罪,遂将自诉人陈达案件移交到宝安区公安分局处理。 宝安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后,一条涉及地下钱庄的隐秘线索浮出水面。 逃避打击 分销账户呈金字塔结构 没有外汇管控指标的沈某生,究竟是如何帮陈达把千万资金转移出境的呢? 原来,沈某生走的就是地下钱庄。宝安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曹启南告诉南都记者,警方通过对涉案账户进行调查,发现沈某生指定的李红菊银行账户收到款后,短时间内即向5个可疑账户转移资金,该5个可疑账号随后又各自向100多个账号转移资金。 曹启南介绍说,警方按照资金流向的脉络,最终梳理出陈达资金流向里面涉及的嫌疑人组织架构,基本上是几个金字塔式的账户结构,并且他们存在账户相互往来的情况。 现年36岁的汕头籍男子叶某城,就是李红菊资金分发账户中的5大成员之一,而他进一步转移资金的银行卡卡主,包括自己的妻子、姐姐、姐夫、老乡等人。 已被刑拘的叶某城告诉南都记者,他从2006年开始随姐姐从事地下钱庄活动,方法是在深圳寻找那些急于将外币兑成人民币的人,然后联系下家接收,自己从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续费。参与沈某生转移陈达的上千万资金出境,是他做的生意中比较大的一笔。 叶某城的姐姐叶某莲向南都记者回忆了此次交易的经过。据她介绍,当时自己正像往常一样,在西乡步行街上摆摊兑换外币,一名之前联系过业务的银行职员找到她,问是否可以帮忙转2200万元人民币去香港。叶某莲说,地下钱庄行内一般不问资金来源,但这一次考虑到资金很大,手续费可以抽不少,她忍不住多嘴问了一下,对方告诉他上家姓沈。 叶氏姐弟经过商量,决定揽下这笔生意。在通过微信联系上经常有往来的一家香港地下钱庄后,叶某城作为“人质”被扣押到了沈某所在的银行,与此同时,叶某莲也扣下了香港方面的一名“马仔”,以确保陈达在港的银行账户能够及时兑出这笔钱。为了逃避打击,叶某城将这笔钱通过自己掌握的近20张银行卡,打给了香港地下钱庄的境内联系人账户。 接着,香港迅速那边完成了港币的兑出。叶某莲回忆,完成这笔交易差不多只用了两小时,利用给上家和下家两边报价的价差,最终叶氏姐弟挣到了5万元。 地下钱庄业务员游走银行、闹市 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案件分队长刘明告诉南都记者,包括此案在内,很多地下钱庄的犯罪嫌疑人都呈现出家族性、老乡圈的特点,嫌疑人大多以广东潮汕籍为主,彼此间以亲属带亲属,老乡带老乡的关系,发展扩大群体,慢慢形成一个庞大的从事地下钱庄的网络。 据南都记者了解,辽宁丹东日前破获的一起涉案金额超过40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也表现出家族式的特点。据办案民警介绍,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用丈夫、儿子、姐姐、姐夫、侄女、外甥女等众多亲属的身份,在各银行办了200余张卡供自己使用。 在深圳“306”专案刑拘多名犯罪嫌疑人之后,不少大量被冻结账户的客户来到宝安公安分局反映情况。南都记者对他们也进行了采访,一些客户称,他们曾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个别银行员工主动介绍到地下钱庄办理金融业务,称地下钱庄收费低、效率高,并且很“诚信”。 刘明证实,“诚信”的确是地下钱庄的突出特点之一,这也变相让公众放松了对违法行为的认识。深圳西乡一家电子公司的职员告诉南都记者,其所在公司经常会收到一些港币支票,后来经人介绍,他在西乡步行街认识了一名从事地下钱庄介绍服务的唐某,此后每次都是通过他进行港币支票的提现。尽管其明知此举违法,但唐某提供的汇率比银行略高,到账也快。 还有一名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地下钱庄客户称,他原本在上月股市下跌前计划拿出200万元入市,结果银行卡被冻结,导致自己没有如愿。逃过“股灾”,他表示要感谢警方。 刘明表示,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低层次的从事地下钱庄的嫌疑人,常年在银行周边和其它闹市区活动,专门替地下钱庄拉客介绍生意,一旦发现客户需要办理外汇、承兑业务时,就主动上前推销。就此,南都记者在西乡步行街等处暗访证实,确有不少端坐在街边塑料椅上的男女主动搭讪,询问记者是否需要兑换外币,称他们既可以把钱转进来,也可以转出去。 “306”专案中已被刑拘的嫌疑人郑某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们在与境外地下钱庄勾结时,实行境内资金和境外资金各自循环的方式,如约差额则通过拆迁或虚假贸易平账。还有一些时候,他们会选择使用“水客”携带人民币或外币出入境的方式,来弥补差额。 非法经营数额认定难 曹启南告诉南都记者,“306”专案虽对第一批抓获的2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逮捕,但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远低于实际数额。曹启南说,尽管专案组第一时间对与嫌疑人使用的地下钱庄账号往来的客户账户,采取了大范围冻结的方式,冻结账户2000余个,但账户被冻结后接受调查的不足300个,无法真实反映出与嫌疑人对应的非法经营数额。 曹启南表示,与之相对的是,通过对本案被冻结的客户调查,警方发现在深圳的企业普遍都在香港设有离案公司,通过离案公司收取外销货款,等到境内工厂、企业需要资金时,再通过地下钱庄将一部分外汇转移进来使用的情况。同时,地下钱庄在利率上比银行要更加灵活,而且收取的手续费普遍不高(一般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之间,如果交易额较大还有优惠),造成深圳一些工厂、企业,甚至个人出境消费、留学,愿意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基于地下钱庄在深圳的市场需求的事实,加大打击力度已刻不容缓。 公安部经侦局反洗钱处处长李明照同样结合多个案例指出,对地下钱庄的处罚力度弱,导致对犯罪分子缺乏震慑力。据了解,法院对嫌疑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认定,更多的采纳客户指认的数额,最终导致法院在量刑时对嫌疑人轻判,进而导致地下钱庄屡禁不绝。 采写:南都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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