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根据该规定,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以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新规定首次提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据了解,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出行、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住宿,不得旅游、度假等多达九种类型的高消费行为。 (原标题:最高法限制“老赖”乘高铁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