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 刘育英) 随着电商平台的普及与发展,中国传统的司法拍卖正在向网上转移。实践表明,网络司法拍卖有效提高了债权清偿率。 淘宝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6月至2015年7月,总计有23个省市自治区的近800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完成超13万次拍卖。 据悉,浙江、江苏、河南、福建、北京、贵州6省市,全省法院均入驻淘宝拍卖平台。广东、云南、四川、安徽、山东、山西、江西、广西、湖北、湖南、河北、天津、吉林、内蒙古、甘肃、陕西、宁夏17个省市自治区有法院进行了试点。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入驻流程简单快捷,3个工作日可以完成入驻,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在操作上,淘宝网作为单纯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技术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支持与平台服务。竞价人在该平台上开展独立竞价。法院自始至终都是司法拍卖的主体,自主发布拍卖公告和标的物等。 该负责人表示,相对于传统委托拍卖,司法拍卖拥有“一免双高三充分”的独特优势,具体是:免佣金,成交率高、溢价率高,信息展示充分、参与方式充分、拍卖过程充分。 网络司法拍卖已经成为司法拍卖方式改革的方向。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 以福建省为例,目前,福建全省96家法院全部通过淘宝网络平台开展网络司法拍卖(95家法院入驻,1家法院授权下级法院操作上网),能网上拍卖的东西,都优先上网拍卖。 截至今年6月20日,福建全省各级法院共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完成3684件拍品的拍卖,成交1200件,成交拍品的平均溢价率约为23.1%,网拍总成交额约为24.8亿元人民币。 福建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葛福东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拍卖方式具有精准营销、客户群固定等特点,但也容易发生串标、违标等行为。而网络司法拍卖的特点是公开、透明、公正。由于淘宝有数亿用户,通过淘宝平台拍卖,参与门槛更低,参与人群范围更大,通常溢价率较高,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不过,也有传统拍卖行对网络拍卖提出质疑,认为法院在网上商城推出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合法”,尚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支持和约束。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曾表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委托拍卖,也可以自己拍卖。法院不经过拍卖公司,自己直接在淘宝网拍卖,没有问题。 葛福东表示,福建省将逐步从传统的委托拍卖方式转向网络平台运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方式和信息化手段提高财产处置的速度和透明度,进一步推行执行公开,有效增强司法公信。(完) (原标题:近800家法院入驻淘宝网 累计完成13万次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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