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新快报记者 郭晓燕
广州公证处资深公证员肖萱说,证明“你妈是你妈”也是必要的
走进东风中路越秀城市广场,在南塔10楼广州公证处办证大厅,记者听到了一阵“不和之音”。经了解,原来是兄妹两人正在为如何提供证据来继承爸妈的房子而闹得“不可开交”。这时,在办证大厅值班的广州公证处韦翠坚主任忙上前做一番“安抚”,吵闹声才渐渐平息。
这是记者的偶遇一幕,但韦翠坚却说:“社会上对公证工作的理解不够全面,因误解而引起的‘高分贝’时常会有。”
记者在1号受理室,见到一位端庄秀丽女公证员正在接待前来办证的当事人,她的言行言谈举止亲和而不失庄重。她就是广州公证处的资深公证员肖萱。
从1980年开始,肖萱在公证行业默默奋斗了35年,经她承办的公证大约有10万件。谈起公证,她总有一份从容和坚毅。这份工作既能化解矛盾,又能预防纠纷,可谓挑战和欣慰并存。
不过最近她却有点“委屈”,不仅为自己也为全体公证员,“不时有人鱼目混珠,想证明‘他妈是我妈’以骗取房屋过户,所以证明‘你妈是你妈’也是必要的。”
社会上越来越多地传出对公证工作不理解的声音
肖萱是广州最早的一批公证员,那时公证还处于手抄、打印再油印的阶段,每一个字都必须清晰端正。上世纪90年代初期,公证的工作才正式进入“电脑时代”,算是那时最早用上电脑的单位。
“在身边很多人对电脑还没概念时,我已经熟练掌握五笔打字技巧了。”肖萱很骄傲地说,“在当时来看,这事挺‘拉风’的。”
在肖萱的记忆中,那时公证的数量没有现在多,主要除了遗嘱继承、房屋转让等公证外,最多的就是出国类的公证。那时公证员与当事人的关系非常和谐,一份公证办理完往往就成了朋友,直到今天,肖萱还和因此结识的朋友经常联系。
但是渐渐的,社会上越来越多地传出对公证工作不理解的声音。由于公证有法定程序和操作规程,面对这么多不理解的声音,许多公证员感到困惑和不解。就在上个月,为了让公证员更好的调整心态,广州公证处还给公证员开起了心理疏导课。
一个公证员要身兼书记员、调查员和审核官等多个身份
与普通市民理解的不同,公证员不仅仅是对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甄别和公证,而且还要进行询问笔录、实务调查和出具证明。
“公证的工作并不是坐在办公室里为文件盖章,一个公证员要身兼书记员、调查员和审核官等多个身份。”肖萱说。
更多的时候,公证员需要走街串巷地对需要公证的事项进行调查,需要去到为当事人开具证明的单位或者街道、居委等进行核实,一旦所知情况与证明内容不同,也需要请办证人回来询问笔录,希望当事人能道出实情。如果实在没有结果,就只好依法拒绝受理了。
“在这里面有时是刻意隐瞒,有时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毫不知情。”肖萱说,这样的例子,在公证处里经常发生。比如儿子拿着父亲过世的证明来办理财产过户,他还需要证明自己是已逝父亲唯一的儿子,但根据他所提交的证明,公证员到该男子父亲的公司调档案时却发现,这位父亲曾经两次再婚,有别的子女。
“所以公证员必须对每一份公证都严格审查把关,这样才能体现公证严肃性,真实性和合法性,使公证真正起到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的法律作用。”对肖萱而言,这些就是这份工作所赋予她的挑战。
隐没在文件中的风险不少,一不小心,就可能“吃官司”
更具挑战性的,是那些隐没在一堆正式证明文件中的不可知。不少时候,得超越表象,多想一步。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吃官司”。
当记者问,能讲几个印象深刻的事例吗?肖萱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然后为难地说,“太多了,你听听看,是否觉得印象深刻吧!”
2011年的一天,一名中年男子(当事人)找到肖萱,自称是一位美国华侨马女士的代理人,马女士的父亲马某(下称:产权人)在美国死亡,死后在广州市旧城区遗有房屋一幢,现马女士委托其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继承权公证,并有权出售上述房屋。
该当事人向肖萱提供了马女士的护照复印件及在美国办理的委托书、声明书及产权人的妻子伍某的死亡证和产权人原籍的村镇证明。
如果仅仅根据上述提供的这些资料,内容和形式上已经完全符合办证要求。
但肖萱并没有马上给予办理,根据她多年的办公证经验,她对这些看似真实的证明文件及声明表示怀疑。
她就像侦探查案一样,层层推进剖析这个“案件”。
“产权人是广东省开平农村人,属台山人,于一九二几年出生。据我所知,那时台山人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所以一定要生个男孩才甘心。况且在那个年代没有计划生育的政策要求,一般人都会生育两个以上的子女,所以,产权人只生育一个女孩,没有其他子女,我认为这个可能性极少。”
“死亡后近40年的今天,继承人委托他人前来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其家庭成员如此简单,是很容易办理的,为什么要拖到现在呢?”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非常到位,既有证人的签名,又有乡政府、村委会、当地侨办三方的盖章,无论内容或形式,都符合办理要求,他一定咨询及准备得好充分。”
就是基于上述三点的怀疑,肖萱先发函至出具证明的广东省开平市某乡政府、华侨办公室及村委会,核实上述证明的真实性。很快,他们复函了,但均证明,上述证明由他们出具,内容属实,证人是村里的两名老村民。
程序走到这里,一般公证员也许会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肖萱还是不放心,秉承着自己定下的原则,“不放过哪怕是最微小的疑团”,她决定下乡实地调查。
于是,她和助手两人,开好介绍信,到所涉及单位逐一走访,还是得到了同样的回复。事情直到找到两位证人时才出现逆转。
当她找到其中一位证人――村中的老村民家中,向他详细询问产权人的家庭成员状况时,并开始和他作谈话笔录,向他告知有关法律规定时,他就支支吾吾了。
在肖萱的一再劝说下,老人才说出了事实。
产权人早年去美国定居,上世纪70年代就去世了。他育有三个子女(一女二子),两个儿子都在美国死亡了,但听说两个儿子均已结婚。这些内容在该村修订族谱时均有记载。之所以作伪证,是因为马女士的代理来找过他,若说产权人有三个子女,办继承公证起来就很麻烦,在美国那边要提供很多资料,希望他配合说产权人就生育一个女儿,没有其他子女,还给了一些好处,又说是为了方便,到时把房屋出售了,把钱分给其他继承人就行了。
“好险啊!”现在回想起来,肖萱仍然会感叹,也正是这些不断叠加的成就感让她坚守在这个岗位35年,并且乐在其中。而且她感染的还不仅仅她一个人,还有从小跟着妈妈到公证处上班的儿子。“他也选择了做一个法律人,现在是一名律师”,说起儿子的职业,肖萱很骄傲,“儿子刚工作那会,他请教我比较多,但是现在已经换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