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记者王选辉)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国政府网了解到,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据介绍,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由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任组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江泽林、统计局局长王保安、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副组长。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根据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