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5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陆武成简历: 陆武成,男,汉族,1953年5月生,甘肃庆城人,197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理论专业。 1972年2月,兰州市公安学校学员; 1972年7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政工科干事,局政治部干事、团总支书记; 1975年10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干部一科、技术干部科干事; 1983年11月,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1984年9月,省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1980年9月至1985年7月兰州大学夜大学政治经济专业学习); 1986年12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副处级组织员、副处长; 1993年6月,省委组织部党政干部处正处级组织员; 1994年2月,省委组织部干部调配处处长; 1996年8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1998年9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9年4月,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年12月,金昌市委副书记(主持市委工作)、市长; 2001年2月,金昌市委书记(1998年8月至2001年6月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培训部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3月,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年5月,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08年7月,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4月,兰州市委书记; 2012年10月,待安排; 2012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29日,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党的十六大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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