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图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中新社发 张勤 摄 中新网5月13日电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今日表示,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5月13日,张恩玺做客中国政府网,介绍《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以来信访工作法治化取得的主要成效,并回答网友所关心的问题。 关于信访和维稳的关系,张恩玺表示,信访工作通常讲三句话,第一句叫“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这是第一位的任务,是信访工作的核心;第二句叫“及时反映社情民意”,这是信访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体现;第三句叫“着力促进社会和谐”,通过解决信访矛盾和问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张恩玺认为,“信访”与“维稳”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从工作理念上看,信访的实质是维护权利,这是维护稳定的基础,而维稳的实质是通过维护社会稳定来达到维护权利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两者具有一致性。 张恩玺强调,从工作方法上看,信访工作主要是通过倾听群众呼声,来了解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这一点与“维稳”是有区别的。不能简单把信访与维稳等同起来,更不能把上访人员当作“维稳对象”,这是与法规规定相悖的。 相关报道: 国家信访局回应“推行逐级走访是否堵塞信访渠道” 信访局:群众诉求不合理也不能态度冷硬激化矛盾 信访局:信访条例实施存在实体性办理质量不高问题 国家信访局:一季度网上信访占四成 超过来信来访 信访局谈“信访不信法”:把两者对立理解是片面的 国家信访局:尽快起草形成管用有效的信访法草案 国家信访局:上访不都是“喊冤告状” 约一成是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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