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原主任范增玉(图中)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范增玉因犯贪污、受贿、诈骗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范增玉三宗罪的涉案金额近6500万元,其中绝大多数都同被外界称为“高铁一姐”的山西女商人丁羽心(丁书苗)有关。
38次索贿4200余万
1963年出生的范增玉,大学学历,案发前是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2年9月27日被羁押,同年10月份被逮捕。昨天上午,一中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的范增玉的贪污罪行主要为,2009年底,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将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丁书苗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捐赠的人民币260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此外,法院还查明范增玉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先后38次向丁书苗索贿4000余万元。具体为,范增玉于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担任外资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丁书苗的请托,为使丁书苗达到树立正面形象,或以树立正面形象的方式逃避有关部门查处的目的,为对方提供向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扶贫项目捐款的机会,安排其在有关大会上发言,同时为其在外资中心编撰的慈善画刊上刊登慈善事迹等。
假称捞人继续骗钱
除了直接通过各种名目找丁书苗要钱,范增玉还多次采取欺骗的手段从丁书苗手中骗钱,甚至在对方被抓后,范增玉还以帮忙“疏通关系”为借口,从丁书苗的下属处骗得近900万元。
具体罪行为,范增玉于2010年8月至11月期间,虚构帮助丁书苗归还朱文臣欠款的事实,骗取对方用来还钱的人民币390万元。此外,2010年12月间,范增玉冒充有关领导,与丁书苗进行手机短信息联系,先后骗取丁书苗人民币200万元和20万欧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77.076万元。
而2010年12月底至2011年春节期间,范增玉在得知丁书苗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对丁书苗的下属张铁轩谎称其认识有关领导,可以帮忙疏通关系,先后骗取张铁轩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90余万元。
庭上叹气欲言又止
昨天上午10点20分左右,范增玉被两名法警带入法庭。同案发前相比,范增玉消瘦了不少,以前的方脸变成了如今的长脸,头上也冒出不少白发。
昨天法院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详细宣读了判决书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范增玉大多数时候面无表情,但当听到法官未采纳其庭上的辩解时,范增玉微微抬头看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法院审理后认为,范增玉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和诈骗罪,且其所犯三宗罪行均属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并具有索贿情节,应数罪并罚并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及诈骗犯罪事实,依法对其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对其所犯诈骗罪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最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结束后,法警将其带离法庭时,范增玉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最终未发一言。
北京晨报记者 何欣/文
法院供图
(原标题:索贿“高铁一姐” 扶贫官获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