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4月29日专电(记者胡星) 28日有报道称“4月20日,贵州省纳雍县一名16岁未成年少女被5名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灌酒致死”。29日从纳雍县公安部门了解到,死者确因饮酒过量非正常死亡,但涉事者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未对其灌酒,目前当地纪委和公安已展开调查。
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笔录显示,4月19日晚,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方某、陈某、方某某,纳雍县居仁街道的女子杨某相约就餐,杨某又邀约其好友肖某共同在居仁街道“成都川菜馆”吃晚饭。
笔录显示,期间,肖某等人大量饮酒;晚饭后,刘某、杨某等人继续到县城一酒吧喝酒,肖某留在车上休息。此后因车上较冷,杨某等人返回将肖某背至附近一洗浴场所休息。23时许,因发现肖某身体状况异常,遂拨打纳雍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后对其抢救,肖某抢救无效死亡。110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经初步查明,死者肖某今年16周岁,系待业人员,当日因饮酒过量死亡。目前,纳雍县公安局和纪委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