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案”真凶二审开庭
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14日电 (张玮)14日上午,“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在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其涉及的3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部分,杀人强奸罪部分将依法不公开审理。
内蒙古高院官方消息称,就原审被告人赵志红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上诉)一案,依据刑诉法有关规定,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其犯抢劫、盗窃罪部分;对其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相关的抢劫罪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
上午9时许,审判长宣布开庭,赵志红被法警带入庭审现场。通过法庭调查,检察机关发表出庭意见,认为这三起抢劫、盗窃犯罪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赵志红当庭表示对法庭认定其三起盗窃罪的犯罪事实证据没有异议。
二审虽对赵志红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及抢劫罪不公开审理,但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
二审庭审现场中,呼格吉勒图父母也在场旁听。他们表示,尽管赵志红被外界称为“杀人魔王”,但在面对“4・9”女尸案真相时他还是表现出了人性本该有的良知。
赵志红,男,1972年生,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永兴村人,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女厕发生强奸杀人案(下称“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年仅18周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并判处死刑。2005年被称为“微笑杀手”的赵志红落网,他主动招供“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是其所为。2014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被宣布无罪。2015年2月9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向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书面提出上诉。(完)
(原标题: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二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