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非鲍鱼的禁令
很多人认为,在南非鲍鱼捕捞是完全非法的。但是这一概念是不严谨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错误的。
下面你将看到——在南非,并非所有捕捞鲍鱼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而且,在1998年版南非《海洋生物资源法案》中,也没有禁止捕捞鲍鱼的规定。对这一点,说得难听点,是当时我们当地华人还没有“放开肚子吃”。
那么,南非的鲍鱼捕捞,是在何时遭禁,又是通过何种形式的呢?
2007年10月26日,南非政府下令禁止水域中的鲍鱼捕捞,这一政令从2008年2月份正式实行。而且,海产业管理领域也开始采用紧急手段,防止这一物种由于商业捕捞而迅速趋于灭绝。
除了针对鲍鱼的非法捕捞之外,对其他海洋物种的过度捕捞行为,以及龙虾种群的内迁,都破坏了当地鲍鱼的生活环境,导致其数量出现了急剧下跌。
在2007年新闻发布会上,南非政府发言人表示,在禁止非法捕捞鲍鱼的同时,政府同时批准通过合法捕捞的方式,增进本地就业机会。当时,南非共有302个合法捕捞鲍鱼的执照,其中包括262名潜水员和40家公司,这意味着800多个就业岗位。
政府发言人马西库表示:“禁止鲍鱼的捕捞,对我们是个困难的决定。但是我们必须在本地农产业利益和物种保护之间,达成最佳平衡。如果我们把鲍鱼捕捞殆尽,一旦有一天孩子问我们,鲍鱼是什么样子的动物?我想我们都会无言以对。”
时任环境部长查德威克(2014年组阁后,其已离开南非政府及国会)对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他说:“现在对鲍鱼的商业捕捞如此泛滥,已经严重威胁到了鲍鱼物种的生存,这一决定(禁止捕捞)令人遗憾,但却是及时的。”
导致鲍鱼数量减少的另一个原因是西海岸大龙虾的大量内迁。这种龙虾以海胆为食,而海胆则是小鲍鱼最好的掩护。由于海胆数量不断减少,导致鲍鱼的死亡率大大增加。当然,鲍鱼最大的天敌还是疯狂的人类捕捞者。毕竟,人的效率比龙虾要大得多。
南非海洋资源小科普:
南非的海产保护区
在南非,针对特殊的海洋/水环境物种,有着不同类型的保护区。让我们为你逐一介绍——
一、海产保护区(根据1998年版《海洋生物资源法案》确定)
一般情况下,该地区不允许捕鱼行为(或者至少部分不允许)、建筑作业、可能导致水污染的行为,以及任何可能导致破坏环境的行为。在该地区从事上述行为,必须得到环境部部长的签发认可。
二、封闭区(根据1998年版《海洋生物资源法案》确定)
在这些地区,渔业活动是禁止或者受限的。
三、国家公园(根据2003年版《保护区法案》确定)
国家公园的面积,可以涵盖海洋和河流入海口的范围。
四、伊西曼格利索湿地公园,旧称大圣卢西亚湿地公园(根据1999年版《世界遗产协议法案》确定)
这是伊西曼格利索湿地公园管理局下属的地区,捕鱼等行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
*下一集请看:鲍鱼的故事(二)南非鲍鱼的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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