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马兰加Malalane的附近,一名原本卖菜的女子,因为生意不景气,转而出售大麻。最近,这名35岁的女子莫夫在法庭认罪后,面临着1000兰特罚款或者三个月监禁的处分。
这名女子是7月14日,在N4公路上,因为持有大麻被警方逮捕的。这些大麻是她从斯威士兰“进口”的。
这名女子表示:“我确实是因为持有大麻被逮捕的,这一点我无可争辩,也不否认。我承认自己触犯了法律;而且在此之前我就知道出售大麻属于非法行为。我这样做是因为我失业了,我没有别的选择。”
这名女士表示,之前她是卖西红柿的;她有两个孩子。后来,生意越来越不景气:“我要付租金,还要照料自己的两个孩子,生意越来越差,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转去出售大麻。我希望法庭能够原谅我的这一行为。”最终的判决显示,法官倒真是“开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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