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2005年遭到一名警官的枪击之后,现在已经欠下了当地Groote Schuur议员98000兰特的医药费。
这名男子阿敏因为这次的事件,损失了一颗肾脏;而且警方似乎没有任何赔偿的意思,而且警方也没有发动调查的一事。
阿敏是来自巴基斯坦的移民。2005年2月,一个周三的晚间,他和自己的朋友驾车从Bellville出来。就在他们将车开上R300,准备前往MitchellsPlain的时候,一名警官拦住了他们。
他说:“警察向我们开枪,子弹穿过后备厢击中了我的肾脏。我用手在背后摸了一下,满手都是鲜血。”
随后他们知道,警察将他们当成了劫匪。随后警察搜查了他们的车子,什么也没有发现。一名警察交了救护车,将阿敏送到了Groote Schuur医院。
医院方面证实,他在这里的治疗前前后后欠下了98000兰特的医疗费。2007年,医院开始借助收债人收取他拖欠的费用。
出院之后,阿敏前往Philippi East警察局报案。当时一名警官帮助他立了一个“杀人未遂”的案卷。
但是,上一次阿敏前往这个警察局询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却被告知没有立案记录。
他的手里还有2005年2月27日那名警官给他的文件,但是系统里却查不到相应的登记。
南非媒体前往现场进行采访时,警方表示一名高级警官德亚尼正在跟进这起案件。德亚尼表示,阿敏应当请一名律师,和警方的法律部门联系。这样,警方就可以向这名律师提供相应的文件,让他可以起诉警察部长并索赔。
但是,一位律师表示,粗略来讲,现在阿敏的索赔可能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因为法律在这方面的解释是“兵分两路”的:一方面,受害人必须在三年之内索赔,索赔权限过期作废;另一方面,“三年期限”的做法,仅适用于索赔人知道自己已经立案并展开调查的情况;如果不吻合这一条件,则不适用“三年期限”的做法。
他的另一个“主要希望”、警方的独立调查理事会表示,他们不会调查2012年的案件。而且,在2005年,警察开枪但是没有致人死亡的案件,他们也是不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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