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全国信息技术局委托豪登省前任警务监察佩托斯的公司调查三部笔记本电脑失窃的时间,酬金是1000万兰特——这些钱,够买至少1000台类似的笔记本电脑。
这家公司名为The iFirm。他们没有在政府的数据库中有登记,也没有与这类调查相匹配的工作履历。不知信息技术局为何会将授权调查的合同委托给他们?
更关键的是,这三部电脑丢失后,南非警方、飞鹰组以及特别调查单元都已经展开了对这一事件的调查;在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失主的信息及数据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的聘请私家侦探呢?
佩托斯本人的履历无可厚非。他曾经在西开普担任警务监察七年时间,随后又在豪登省担任警务监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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