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Sebokeng 的一名男子,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被法庭判处 20 年监禁。他认为这样的量刑过重,便申请上诉,结果「如愿以偿」,被判处终身监禁。
2012 年 6 月, Sebokeng 地区法院裁定此人强奸罪名成立,遭到他强奸的,正是他年仅 6 岁的亲生骨肉。
当时,法官已经表示他的这一罪行可以被判处终身监禁;但是考虑到这位父亲还有改过自新的可能,就改判了 20 年监禁。
但是,这位父亲随后得寸进尺,又在法庭提起上诉。他在上诉状中表示,自己是被妻子陷害遭到诬陷才成为强奸犯的。但是医生和他的女儿都已经证实了他的强奸行为。
法庭警告他:如果坚持上诉,得到的很可能不是减刑而是加刑。但是,这位父亲一意孤行在高等法院进行上诉,这让法官对他最后的一丝怜悯之情也消失无踪。最终,他被比陀高等法院改判无期徒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们得知,受害人的家庭确实非常不和睦。这名男子的妻子有一名公开的男朋友,经常会出去和这个「小白脸」鬼混,而把父女二人留在家中。事发当晚,小女孩睡在自己父亲的床上,结果惨遭强奸,事后这位禽兽父亲还不准小女孩将事情告诉任何人。但是小女孩走路的姿势奇形怪状,终于被家人发现有问题,这位禽兽老爹也因此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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