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马兰加小女孩怂恿男友强奸女伴,作案时不忘戴上安全套
6月13日,一起强奸案在普马兰加省内尔斯普雷特地方法院审理。这起案件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18岁的被告在强奸14岁受害人的时候,使用了安全套,这一点让调查人员在取证的过程中面临相当的难度。
调查此案的警长在出庭作证时表示:“2013年4月13日,我在受害人的带领下到了犯罪现场,看到了红色的内裤、两个用过的安全套和一双鞋子。”
受害人说,安全套是被告在强奸她的过程中使用的;而内裤和鞋子是受害人的。
当时,受害人表示,强奸她的是是自己女伴的男朋友;而她的女伴当时还鼓励自己的男友强奸她。
这名男子2013年4月被捕,但对所面临的犯罪指控拒不承认。
本案的另一名证人表示,案发当天下午18点左右,受害人到了她家里,衣服非常凌乱。她问女孩是怎么回事,女孩痛哭流涕地说自己遭到了强奸。
本案仍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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