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比勒陀利亚电 记者蔡淳报道:南非财政部日前公布2017年《税法修正案草案》和《税收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目前税收体系作出部分调整,取消了境外就业南非居民所得税豁免政策。这一举措预计将于2019年3月1日正式生效,现正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玛泽会计师事务所税收顾问特鲁斯特介绍,按照现行《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满足其他条件前提下,只要每年在境外工作超过183天,南非公民的个人所得即有权享受南非政府的税收豁免,只需按照所在国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特鲁斯特认为,这一政策的取消,对于在个人所得税免征或者税率较低国家和地区就业的人群影响最大。
南非财政部税制设计局局长姆普塔认为,有条件豁免境外所得税政策,初衷是为了减轻南非公民的纳税负担,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部分应纳税人在南非或境外都不纳税的情况。南非财政部副总司长伊斯梅尔表示,修正案旨在避免应纳税人利用税收漏洞实现跨国避税,确保税收体系对所有纳税居民的公平性。据悉,修正案实施后,已在境外缴纳所得税税款的南非公民,可以向南非税务总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税款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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