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FNB调查华人账户的事件,在华人圈子里引发的波澜并未平息。因为这一骚动,非法结汇、向海外转移资产的问题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FNB方面的态度似乎非常明确:国税局有权调查,他们必须协作。同时,华人社区也无法否认地下结汇非法的事实。问题在于,当人们采取合法的手段,向海外转移资产的时候,南非储备银行、国税局的管理和征税方式是否非常妥当?
一些税务专家认为目前,有很多南非纳税人的财产,被以非法的方式转移到了海外,这当然是有问题的。但是,一切合法的办理,在特定的自愿申报项目当中,因为对待信托基金的方式存在问题,包括南非国税局的一些不适当的做法,也令纳税人无端蒙受损失,导致这些人也不愿意申报财产。
上周,祖马总统将评估以及货币数额和税法修正案正式签署生效。这部法案的影响可以回溯到2016年10月1日,人们可以在6月底之前完成申报。但是目前,这部法案还没有通过政府公报的形式公开,这让人感觉其具体实施将有待时日。从事税务工作的专业人士表示,这部法案迟迟不能颁布,多少令人有些“心凉”。因为法案不颁布,宣传和解释工作也只能推后。
Ernie Lai King税务会计所得罗沃尔斯表示:“这种拖延,会让纳税人面临问题。这样一来,那些有较大数额款项的人就会拿不定主意。他们该怎么办?是按照特殊自愿公开项目(special 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me)申报,有利于转移款项;还是通过自愿公开项目(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me)进行申报?”
南非税务职业人协会表示,有关谁应该得到离岸资产未申报减免的决定,往往存在问题。在此之前,为了争取特殊自愿公开项目的延期,税务专业人士和财务顾问等等进行了大量的游说行动:“在这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保留,特别是对那些海外全权信托基金类型的资产。国税局似乎有一种过于简单的观念:所有的外国离岸资产都属于虚拟资产,信托人应当遵照信托人/捐赠者或者全权信托受益人的方式办理。”
Lai King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南非国税局在项目执行中,要求离岸全权信托基金的信托人/捐赠者或者受益人将所有外国基金、资产定义为南非信托人或者受益人所有。但实际上,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因为离岸信托人有对所有南非和非南非委托人的财经义务;他们没有权力认定所有的资产都归南非信托人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南非信托人会面临问题:在国税局那里,按照特殊自愿公开项目他们被认定为全权所有人,按照全额纳税;但是在信托人那里,他们并不是全额所有人,也并不享有所有的利益。”这意味着他们纳税的“南非国税局计算基数”大于实际上的应纳税财产。南非国税局的征税,也因此会让纳税人蒙受损失。
税务专家认为,南非的特殊自愿公开项目的设计,比之前的要更成熟;然而这种“一刀切”、过于简单的计税方式仍然存在;实际上,南非国税局应当充分考虑离岸资产的复杂性,在计算税额的时候更加精确一些。目前南非国税局对于离岸资产的征税,尤其是资产复杂性的解读,采取的是回避的态度;对人们的意见,采取的则是高压政策。人们期待着他们能够拿出有诚意的态度,妥善解决面向离岸资产“精确征税”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