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颇具争议的《促进和保护投资法案(Promotionand Protection of Investment Bill)》送交国会审理。
这些法案实行后,南非可能会陆续推出一些国际仲裁过程。这些仲裁行为允许一些公司在特别的独立法庭上起诉政府,为自己投资受到的伤害索赔。
在南非实现民主的前夜,南非政府与一些国家签署了不少双边投资协议。现在看来,这些协议已经不再适应南非目前的发展情况。
2007-2010年间,贸工部对这些双边协议进行了研究,并认为其中一些已经完全与南非目前的经济状况背道而驰,大大地制约了南非经济的发展。
比如在其中一项协议中,来自瑞士和意大利的投资者起诉南非政府的BEE政策(矿产权中必须有26%的黑人股份),并要求3.5亿兰特的赔偿。
引发这一争议的是一个花岗岩矿区,最终在意大利方面的诉讼要求下,南非政府不得不豁免了对他们的BEE要求。这家公司的员工持股仅为5%,其产品在南非本地的受益率仅为21%。当时,为该争议进行仲裁的是世界银行下属的国际投资纠纷仲裁解决中心。
2001-2003年间,一名瑞士投资者在南非拥有的游乐农场,先遭到盗窃和破坏,随后更是成为土地权益宣言的对象。这名投资者索赔后,2003年,仲裁以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式告终。
按照南非这部新的投资法案,今后投资者如与南非政府发生类似纠纷时,将不得首先考虑国际仲裁。只有在国内方法已用尽的情况下,南非政府才可能同意仲裁。而且在这种情况下,进入仲裁的也不仅是南非政府和投资者本身,还必须是投资者所属的国家政府。这就意味着,只有“国家VS国家”的仲裁过程。
如果类似的法律付诸实施,一旦外国投资者与南非政府发生矛盾,他们首先必须得到本国政府的支持,才可能与南非政府展开仲裁过程。
很明显,南非政府计划通过这部新的法案,摆脱在国际上可能面临的挑战。最关键的是,一些之前可能对BEE构成障碍的问题都已经扫清。南非政府表示:“我们认为,政府之前签署的一些双边协议,很明显是有欠公平,也不利于南非经济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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