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非竞争委员会发布有关确定行政处罚标准的指导草案。对于违反南非竞争法的企业该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处罚。这些反竞争行为包括串通投标、固定价格、市场分割和权力滥用。
据悉,竞争委员会将采用竞争法庭和竞争上诉法庭的“六步法”,作为未来确定罚款额度的标准,其中包括涉案营业额确定、基准量计算(百分比)、违法持续时间、法定上限、加重和减轻因素、法定上限考虑因素。目前,对违法企业罚款的最高额度是涉案营业额的10%。
罚款上限主要是针对一些严重的违法行为,诸如绝对的垄断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单边行为。如果企业积极协助调查并举报其他涉嫌垄断的企业,该委员会可能会酌情减免罚款的10%至50%。
同时,草案还提出“母公司责任”的设想,即在某些情况下,母公司对受罚的子公司要承担罚款责任。确定这一责任的因素包括子公司是否为母公司全资所有,母公司是否拥有直接控制权以及是否知情等。
指导草案的推出主要是为了提高政府执法的公开性、透明性和可靠性,防止委员会滥用自由裁量权,保证法律执行的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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