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RSS | 手机版 | 繁體中文

南非华人网  
 
 

首页

南非新闻 南非财经 华人新闻 南非概况 南非签证 南非见闻 南非旅游 非洲新闻 南非留学 南非视频 生活资讯

便民

南非商机 国内新闻 新闻中心 房屋店铺 网上商城 同城生活 求职招聘 华人聚会 便民告示 华人论坛 汇率报价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侨乡新闻

《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即日起正式施行

时间:2016-09-02 06:56:21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谢星星

 福州日报9月1日讯(记者 谢星星)记者昨日(8月31日)从(福州)市外侨办获悉,《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开始施行,将进一步加强华侨权益保护,凝聚侨心侨力,涵养侨务资源,提升我省侨务工作法治化水平。

 
《条例》涉及华侨普遍关注的政治权益、出入境权益及身份认定、投资权益、捐赠权益、华侨文化保护、回国创业等方面。其中,第十一条强调,华侨可以凭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住宿登记、商事登记、婚姻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等事务,其护照具有与居民身份证同等的身份证明效力,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认可。这一立法为华侨提供了极大便利。
 
《条例》还规定,华侨子女在其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其父母在本省工作所在地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当地户籍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华侨子女在本省参加高考,教育部门等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办理。
 
针对备受关注的华侨就业问题,《条例》第十八条指出,华侨可以依法被录用或者聘任(用)为国家工作人员。华侨在本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或者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境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和成果可以作为评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参考依据。
 
另外,华侨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以往易发生纠纷的问题,《条例》也作了明文规定:华侨原来在农村的房屋拆除或者坍塌,原宅基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原宅基地;原宅基地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另行申请宅基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下一篇:侨乡福清率先启用福建首个出入境24小时自助受理服务中心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点击更新 换一个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南非经济增长面临挑战
南非经济增长面临挑战
驻德班总领馆举行春节招待会
驻德班总领馆举行春节
《25载正青春——中南友好合作纪实》纪录片在线观看
《25载正青春——中南
过去十年南非谋杀案大幅上升 四省成“重灾区”
过去十年南非谋杀案大
 
栏目更新

 

  • 今日排行
  • 本周
  • 本月
  • 本周热评
  • 本月
  •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