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一老太招摇撞骗获刑:自称27岁当中将比省委书记高半格 北京一老太娄志英自称中将,吹嘘身份比省委书记高半格,以投资之名先后非法获取他人1780万元。4月24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娄志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被指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曾拒不认罪 娄志英今年58岁,北京人。经法庭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北京金澳国际大厦等地,娄志英冒充军人身份,打着借款投资的名义,从被害人王女士处非法获取1780万元。2016年2月18日,被告人娄志英被民警抓获。 据被害人王女士的陈述及辨认笔录显示,2013年初,王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娄志英。朋友告诉王女士需要贷款可以找娄志英帮忙。随后王女士打算在成都买一套1000万元的别墅,多次去娄志英办公室讨论贷款之事。 此后,娄志英让王女士借钱给自己。在此期间,娄志英拿出多张房产证给王女士看,还告诉其自己是在常委家长大的,身份比省委书记高半格,27岁就是中将,总参二部、三部都归她管。 另据在案证据显示,王女士先后一共给了娄志英1780万元,而娄志英写了三张共计1750万元的借条。 2016年11月,娄志英因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逮捕。2017年9月,娄志英被检方公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娄志英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了军队的威信,应当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检方指控,娄志英在庭审时曾拒不认罪,辩称被害人王女士是看好自己的养老项目,一起进行投资。 娄志英还表示,自己曾被王女士雇佣的社会要账人员非法拘禁20多天,冒充军人的录音、微信记录等是遭到威胁而伪造的。 娄志英的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是一起普通的债权债务纠纷,娄志英没有从王女士身上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没有在社会上公开、多次、反复地并使多数人相信的显示自己的军人身份,指控罪名不能成立,应认定无罪。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追缴违法所得1509万元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娄志英主观上具有冒充军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损害了军队的声誉及正常活动,打扰了社会管理秩序,已经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娄志英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的基本事实清楚,被害人与证人证言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基于此,法院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娄志英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同时,继续向被告人娄志英追缴违法所得1509万元,追缴后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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