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之声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美此轮贸易摩擦升级,始于一份301报告。“301”报告是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可以利用这一条款中的规定,对美国的贸易伙伴国家进行调查,基于301条款的调查,简称“301调查”。美方通过301调查采取对华贸易限制措施,是典型的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严重违反WTO规则。
根据美国301调查报告,一个由相关领域专家和经济学家组成的跨部门小组估算,中国的四个做法给美国经济造成的损失至少为每年500亿美元,事实究竟怎样?
中国政府强制或迫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了吗?
美国301调查报告中写到,美方认为中国使用合资要求、股比限制和其他外商投资限制来强制或迫使美国企业转让技术。中国还使用行政审批程序来要求或迫使技术转让,降低了美国投资和技术的价值,并削弱了美国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说,“因为我们对外资进入是有审查程序的,说白了就是我们当然是有审查的,但是我们在审查的时候没有强迫他们转让技术。”简单来说,这就是美国认为企业来华投资受到限制,并被要求要把自己的技术强制留在中国。
事实上,在中国的外资管理的相关规定里面,从来没有过要求或者是强制要求外资企业向中国合资企业,或者说合资方转让技术的这样的要求。屠新泉认为,美国的指责只是基于一些从部分美国企业反馈得来的猜测:“现在美国301调查报告里面,对中国这些所谓强制许可、强制转让这些指责,基本上都是基于一些所谓的企业调查,以及一些推测。推测主要就是说中国政府的一些相关规定里面给了这些外资的审查机构比较大的这个自由裁量权。”
“醉翁之意”在哪里?
统计数据显示,在有些涉及到国家安全核心领域,是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往前推进,这些领域没有完全放开股权比例,但是在大部分领域,中国并没有对外资进行明确的或者是硬性的股比限制,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张茉楠用一组数字证明,中国在加入WTO之后,一直在努力降低外商投资门槛:“比如说我们在2007年修改的外国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际上是在2015年的时候已经大幅放宽外资准入的门槛限制,将原来的93条这个限制措施大大压缩到63条,实际上已经比2011年的117条降幅非常大,我们估算了一下降幅达到65%左右。”
从最早的232钢铁、铝的制裁,到现在的301条款,里面指责中国进行所谓的外资强迫性的转让技术,可以明显看出,美国关注的焦点已经从贸易层面切入到中国的核心产业这样的技术领域上来。张茉楠说,301条款的这一内容其实剑指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的一些高科技领域,美国对中国目前的技术发展速度非常担忧:“中国在近些年来在产业链逐步的向产业链中高端迈进的过程当中,跟美国的很多产业,比如说高技术产业比如技术密集型产业再形成新的竞争,包括我们2017年中国研发的投入又占到GDP的2.1%,现在仅次于美国,是全球第二大的创新投入国家。”
也正因此,当美国企业跟中国相关领域在技术研发,包括一些知识产权转让,以及在重大领域的基础性合作方面,美国政府现在开始往回走,限制美国的技术转移,或者是限制中国在“干中学”的模式,比如,美国为了鼓励把知识产权留在国内,也为了对新的技术转移形成壁垒或者是严苛的限制,所以他们要对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相关的这些海外收入加收高额关税。张茉楠对中国之声记者表示:“其实美国去年在出台特朗普新税改法案当中其实已经就是在法案当中其实已经明确,美国的跨国公司从海外获得无形收入的企业,他们就创造了一种叫“专利盒”的东西,那这个条款呢就是这个规定。就是对美国在海外获得的无形资产,比如说知识产权,比如说专利获得的这些收入,要加征13.1%的关税。其实很明显就是美国在进行知识产权的限制或者保护。”
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共创创新合作之路
去年9月21号,针对美国首席贸易谈判代表莱特希泽批评中国,提及在中国,美国企业要被迫设立合资企业,转让技术一事,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明确表示,外国企业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是市场行为和企业的自主选择:“中国拥有得天独厚稳定的投资环境、完整的产业配套能力、技术娴熟又吃苦耐劳的产业工人,以及巨大的市场规模和贸易集成的优势,中国始终是开放的,欢迎各国投资者来华投资,乘上中国这艘巨轮,实现共同的发展。”
从多年的经验来说,我国在高新技术的发展方面,也一直秉持着合作开放的态度。工信部部长苗圩多次表示,中国制造2025并不是闭门造车,本身就是开放的政策,对中外企业的态度是一视同仁的,就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他还强调:“进一步提升制造业开放水平。中国将扩大制造业开放,为外商提供更多投资机会。所有支持‘中国制造2025’的政策措施将一如既往适用于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在制造业领域共同探讨符合各国国情的合作模式,共创创新合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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