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同居被开除!霸道校规由何而来?| 内参快评 日前,又一个“奇葩校规”在网上引发了巨大争议。据了解,黑龙江齐齐哈尔工程学院正对男女生交往等行为进行严查,一旦发现男女生不当交往将扣除相应学分并进行通报。该校官方网站上公布的《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反大学生行为准则”有相关规定,其中“在校期间非法同居或发生性关系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想必,大多数网友看到这样的消息,和该校学生的反应都是一样的,感到不解。据学生称,“学校称不限制男女交往,但是不能在学校里做出如牵手等过于亲密的举动,若被发现将会扣除相应的学分,并被通报批评,而且需开听证会”。而且,网友对该校校规的不满,还在于对所谓“非法同居”概念的模糊处理,以及校规的不人性化,还有网友吐槽:校方的管理思维还停留在十年前吧! 其实,2017年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相关内容中,并未涉男女交往等问题。而早在2005年,根据当时教育部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多所高校都改变了校规的细节设定,使其更加人性化。比如,复旦大学将原规定里的“与两名以上异性发生非婚性行为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改为“在校期间发生非婚性行为的,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十多年来,全国多数高校对学生婚恋的态度,从“不支持、不反对”,逐渐变成“保护和引导学生获得健康的婚恋”,至于对男女生交往严格管控的,的确罕见。 目前,校方还未对此事作出回应,为什么要对两性交往进行严查,我们不得而知。既然学校制定这样的规定,自然有校方自己的逻辑。但问题的关键是,这样的校规是如何制定出来的?是否征求过更多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意见?如果只是学校管理者单方的意愿,是否真的对学校管理有帮助呢? 须知,校规的意义,固然是为了规制学生的不当行为,但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学生的合理权益,让他们知晓事理,树立正确的三观,养成良好的品性。可惜,在一些学校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简单粗暴的现象,甚至不惜以侵犯学生利益的方式,防犯学生做“出格的事”。 此前,有媒体曝光一些高校的“奇葩校规”。比如,广东东莞某高校规定,新生踏入校园的第一件事,就是与校方签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写道:“学生本人对自杀、自伤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甘肃某大学要求:若学生在非睡觉时间睡觉,被发现后,当场处以记过处分;若围观舍友睡觉而不加劝阻,处以警告处分……可以想象,在这些学校里学习、生活,是何等压抑。 被曝光之后,类似的不合理校规有没有得到改变,时常不得而知。这些出现“奇葩校规”的高校,大多也不是常被舆论聚焦的名牌大学,往往缺乏相应的外部监督,问题时常不了了之。 说到底,不合理校规的出现,根子还在学校的管理方式上。制定校规的目的,不是为了“整治”学生,杀一儆百,管理者应该多在校规的合理性上下功夫,教育是百年大计,要有长远眼光,及时改变错误、落后、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才能真正帮助学生成长,同时为学校赢得声誉。 撰文/黄 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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