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租房者可落户 天津、青岛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建)今天(1月9日),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即日起启动实施服务民生、服务企业的“双十条”措施,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者将可以“租房落户”。此外,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也发文称,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据悉,天津市“双十条”措施包括服务民生十项措施和服务企业十项措施两部分内容,其中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将实施创新企业引进人才落户政策,对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住房的,可在其长期租赁房屋所在社区落集体户口。 措施还称,将拓宽突出贡献引进人才政策受众面,从外地在津投资企业扩展到全部在津注册企业。对在本市高职院校毕业的外省市毕业生在津就业并申报落户的,由毕业2年以内调整为30周岁(含)以下。 同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发文称,青岛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上,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户问题。” 针对天津、青岛两城同日所发布的通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人才引进战略是新型城镇化下的特殊工作,类似政策本身没有在购房方面有松绑的意向,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吻合当前市场的发展,尤其是新市民住房、生活等需求。无论是人才购房还是租房落户,对于人口导入和购房、租房需求的释放都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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