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话 |卧龙被救驴友:真的很后悔 已缴清罚金和救援费
被困驴友被救援人员救出山。资料图
十一黄金周期间,驴友潘女士、李先生和刘先生相约徒步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他们先后进入缓冲区和核心区域,但因潘女士高山反应,三人被困。5日接警后,卧龙警方和保护区管理局组织包括民警、民兵、医务人员,以及保护站工作人员和当地居民组成的救援和接应队伍,共投入人力100余人次(含直接参与救援人员30人),经六天五夜,三人于10月10日下午被营救出山。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潘女士一行三人属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被公安机关处以每人5000元的林业行政罚款,此外,除去政府职能部门承担的22000元救援费,他们还需承担余下的42506.10元救援费用。
“看到了牌子,但字没仔细看,以为说严禁砍树啊这些东西,就跟着走了。”获救的刘先生对时间新闻(微信公众号:btime007)表示,自己很后悔,目前已将罚金和救援费缴清。
时间新闻:现在你们人还好吗?
刘先生:都没事了。
时间新闻:当时怎么被困的?
刘先生:我们算做得很完备的,通讯设备、应急设备都带了,也经常出去玩,潘女士体质很好,能跑全马。她以前出现过高反症状,但很短时间就解决掉了,这一次前三天没事,三天后我们才发现,那时候已经进山,到了(海拔)4400米的位置,看着不对劲就把她往下带,实在是突发的一个情况,正常不会的。
时间新闻:当时穿越没有看到禁入的标牌吗?
刘先生:保护区其实应该人去得越少越好。我看到了牌子但字没仔细看,以为说严禁砍树啊这些东西,就跟着走了。后来相关条例看了一下,这种核心保护区严禁非工作人员穿越,因为牵扯到很多人留的痕迹啊垃圾什么的。
时间新闻:现在怎么想?
刘先生:对于穿越真的很抱歉,也还是蛮后悔的。我觉得最好是政府有一个指向性的东西,或者像国外登山步道一样规定某一个范围规定你的行为,更明确一些,也加强宣传。
时间新闻:对救援费用你们有异议吗?
刘先生:没有。费用主要是政府请一些当地人,这肯定要给,公职人员是没有的,人家救了你肯定要给钱,这种东西应该纳入正规。我认为这种参与救援的收费非常正常,没什么不好的。
时间新闻:钱怎么付?付完了吗?
刘先生:政府有个独立的账户,不通过公职人员的手,钱直接过去,然后再由当地政府把钱给参与救援的村民和向导。我们三个一起给的,已经付完了,应该今天就能发下去了。
时间新闻:罚金呢?
刘先生:也交了,都给清楚了。
时间新闻:对于网上的负面评论,你怎么看?
刘先生:评论我没看,但我能想到他们说什么。我认为有半数的人实际上并不了解事情,只是看着片面之词进行评论,可能年轻经历事少。无所谓,骂肯定是有的,也没什么委屈的。
文/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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