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楼市调控再升级:外地户籍购房需提供2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中新网南京9月25日电 (记者 孙权)9月25日,在无锡即将迎来“限购”一周年之际,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调整该市梁溪区、滨湖区(不含马山)、新吴区(不含鸿山)、惠山新城和锡东新城范围内限购政策。 图为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补充意见》截图。官网截图 去年10月2日,无锡曾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要求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无锡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今日出台的《意见》要求: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时,应提供2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除外)。 此外,强化房地产市场整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等要求也在今日出台的《意见》中有所体现。《意见》中明确: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采取措施防止消费资金通过现金分期、消费贷等非正常渠道进入房地产领域,严肃查处“首付贷”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无锡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此番出台的《意见》,是无锡多番调控楼市的一次“补丁”政策。 今年以来,面对房价上涨“全国第一”的压力,无锡多次出台政策、意见,以期遏制市区房价过快上涨。 4月28日,无锡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的意见》,要求商品住房销售前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价格,价格备案后1年内不得调高;5月20日,无锡出台“520”新政,二手房再被列入限购范围内,同时对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2年(法人单位3年)的住房禁止转让;8月16日,无锡“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及其‘一价清’制度的通知”对外公布,明确从8月15日起,当地全面执行商品住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商不应向购房者收取除购房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一旦发现将暂停网签资格。 不仅如此,在出台政策、意见的同时,无锡购房信贷政策也愈加严厉,房贷利率不断上浮,放贷周期被拉长。 “之前我买了一套房子,银行方面说房利率要上浮8%,当时我觉得已经很离谱了,谁知道前两天银行那边又来电话,说要上浮至10%。答应的话继续办房贷,不答应不勉强。”在无锡购买二套房的新市民王先生告诉记者,总的来说,现在各种调控,让买房“难”了起来。(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