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财政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董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财政厅原副厅长、党组成员董锋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董锋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董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经自治区监察厅研究,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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