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吉安7月24日电(通讯员 王琼)得知焚烧废电路板提炼可获利,王某某低价回收100余吨废弃电路板,打算分焚烧后将其中的铜提炼出来卖出大赚一笔,却因污染环境罪被起诉。近日,经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2016年7月,王某某租用了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北坑村牛栏坑山尾空地,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王某某修建通往牛栏坑山尾的道路、搭建居住板房、搭建厂房安装焚烧炉、鼓风机、发电机等设备并雇佣工人焚烧废电路板。 2016年8月20日至9月12日,王某某在该处共焚烧废电路板等电子垃圾115.29吨,焚烧所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于大气中、废渣未经任何处理倾倒在山中,严重污染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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