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评论 | 何处安放城市的“广场舞姿”
近日,山东青岛出现老年暴走团,每天6点后,一群大爷大妈身穿统一服装、听着劲爆的音乐,在快车道上暴走锻炼,期间不停有车辆来往,非常危险。这再次引发人们对老年人何时才能拥有自己锻炼空间的思考……
据悉,暴走团所在的安顺路以前是一条断头路,车辆不多,于是暴走团养成了在这里锻炼的习惯。但现在,安顺路马上面临着开通,车辆也越来越多。对于暴走团,许多当地市民都持反对态度,一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二是违法了交通规则。
当地交警了解情况后,认为该暴走团已自发形成三年,不应该一下子解散,但为保障老人们的安全,帮老人们联系了当地一所学校,校长了解情况后,爽快地答应让老人们在学校操场上继续暴走运动。
广场舞跳进5A级景区 保安拿喇叭对抗
但不是所有类似问题都能得到如此圆满处理的。江苏广场舞大妈的身影,近日出现在国家5A级景区虎丘山风景名胜区。在景区的一广场上,每天都会上演广场舞以及大合唱表演,引发不少游客不满,在景区管理方数次劝阻无效后,景区拿出杀手锏:高音喇叭,播放“文明公约”。
景区保安拿着喇叭对着“合唱团”播放“文明公约”。
而在不久前,河南洛阳某公园篮球场,打篮球的年轻人和跳广场舞的大叔大妈因场地问题发生矛盾,之后升级为肢体冲突。事后,公园方表示,要对篮球场进行功能提升,安装照明设施。同时,也将对距离篮球场不远的一处广场进行提升改造,修建健身广场。
国办发文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等活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为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材。意见同时指出,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广场舞大爷大妈屡屡侵占公共空间行为被人们所”诟病“,他们到底该去哪里跳舞?国办制定相关政策后,老年人离拥有广场舞场地还有多久?
央视评论
不管是肢体冲突还是街头行进,多数人总会敏感于文明与安全问题。其实,何处安放广场舞大妈们的文娱活动,更值深思。
广场舞早已成为大妈大爷们晚间活动的保留项目,不管愿不愿意接受,这是事实,也成了很多城市的风景线。鉴于此,来自普通市民与广场舞大妈之间的冲突不时见诸媒体,噪音、光照、场地等都是矛盾所在。一直以来,如何确保市民的居住权利、如何保证广场舞大妈的文娱权利,怎样做到两者间有效地平衡,的确困扰着各利益主体,更困扰着城市治理者。
空间划分是问题关键
对症下药,首先需要诊断病症。从一系列广场舞引发的冲突中不难发现,空间划分问题才是共性原因。老年人活动锻炼影响到他人,多数是因为他们的运动在生活区或办公区进行,而不是在专门的休闲广场或文娱场地。如此看,大妈们想跳舞却没有合适的空间,只能占用如篮球场、小花园、马路空地等,不同需求的人群在“同一屋檐下”,很容易产生利益摩擦。可以说,解决好了活动空间问题,就能避免大多数不必要的冲突。
但现实情况没有如此乐观。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与规划存在局限性,更多的空间给了住宅、商业、交通等领域,更少的空间留给了文化和休闲,即便一些城市有不少文化广场,也存在分布不均衡、密度不合理等原因,有的能找到地方跳舞,有的就只能各显神通。另一方面,快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对文娱广场的需求远远大于城市供给,更多的老年人要走出去、动起来,而公共空间并没有明显增加,这种发展中的矛盾才是亟待重视的,也需要更有前瞻性。
为老人寻觅一块合适场地 才更显城市温度
广场舞大妈应该去哪跳舞,不是简单的尊老爱老问题,它给城市治理者提出了新课题,即如何让城市空间更多元、更包容、更和谐。全民健身是一直倡导的理念,小伙子打篮球、年轻人跑步、老年人跳舞都是合理权益,政府不能视而不见,甚至让小事件拖成大事故。
一个成熟的城市应该更加注重城市品质,应该更全面地兼顾不同群体的空间需求,为老人寻觅一块合适场地,为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提供分层次、多元化的服务,才更显城市温度。
国家政策“支持”需从文件走向行动、从倡议走向自觉
广场舞争议再大,也不能否认它是目前老年人难以替代的娱乐健身方式。更重要的是,相较于日本的“无缘社会”,老年人生活得孤独、寂寞,中国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结伴活动,我们应该庆幸时间和时代没有把他们抛下,而接受他们最好的方式就是提供更人性化的条件。毕竟,哪有无缘无故地骚扰与冲突,无非是城市治理做得还不够、城市服务还欠缺。
有人说,“对老年人的尊敬是自然和正常的,尊敬不仅表现于口头上,而且应体现于实际中。”老年人千万万,如何对待他们,就是如何对待未来的我们。正如最近国办发文表示,支持老年人开展文体娱乐、精神慰藉、互帮互助等活动。请让这种“支持”从文件走向行动、从倡议走向自觉,只有各地各级政府都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才能让舞姿更加曼妙、让城市生活更加美好。
文丨央视评论特约撰稿李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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