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逃票去看老虎,是因为穷吗? 昨天我发文《规训与惩罚:说教一万次,不如老虎咬死人一次》时,其实已经听说了死者其实是逃票进入动物园的。但我没有就此进行讨论,因为我不认为会有人替逃票行为进行辩护,因为“不得逃票”也算是一种训诫,只是这个惩罚来得太重了一些,而且不是必须的。被咬死是意外,虽然意外的产生也是因为违反规则。 微博截图 根据动物园方面的通报,“张某、李某某未买票,从动物园北门西侧翻越3米高的动物园外围墙,又无视警示标识钻过铁丝网,再爬上老虎散放区3米高的围墙(围墙外侧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顶部装有70厘米宽网格状铁栅栏)。张某进入老虎散放区。李某某未进入,爬下围墙。”这一消息,证实了死者张某确实是逃票进入动物园的。 于是,一位法学教授发了一则“不买票是因为穷”的微博。他认为:“打工男子给妻女买票,自己逃票,跳入动物园被老虎咬死。理中客们大言不惭,或‘劝人守法’,或声言‘绝不同情’。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有钱谁逃票,豪女谁卖淫?美国人法律意识强吧?可因为贫富悬殊,监狱关押全世界最多的犯罪者。他知道给妻女买票,难道自己不愿守法?他穷!” 在我微博上,也有网友说:“你们知道雅戈尔动物园门票是130元一张吗?如果便宜一点,老百姓会冒着生命危险去翻墙逃票吗?”可是,看老虎不是刚需,如果觉得贵,大可不看,没去过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或宁波雅戈尔动物园的人多了去了,也不影响生活啊。2块钱的公交车票,不贵吧,也有人会逃票,不是因为买不起,因为觉得违反规则没什么后果,甚至因为逃票成功带来的成就感,还沾沾自喜:“我真牛逼,又坐了趟免费车!” 这位法学教授说“他知道给妻女买票,难道自己不愿守法?”这逻辑也是神了。我做律师十几年,一直在研究违法者的心态,他们有的是抱着侥幸,有的是投机主义,有的是为了破坏的快感,有的只是为了挑衅规则。3米高的围墙,顶部有70厘米的铁丝网,他妻女铁定翻不过去,如果能翻过去,他估计也带着一起翻墙了。如果墙再矮一些,翻墙再容易一些,也许更多的人愿意一试身手。就算动物园免费,也会有人嫌排队太长,走捷径的。 这个以身饲虎,绝对跟价格没有关系。动物园门票定价,是一个市场行为,理论上说,它可以定一千块,也可以免费,但定一千块,肯定鲜有人问津,免费则人山人海,因此有一个边际价格。这取决于动物园运营的成本、人工开支,毕竟不是公益事业单位,没有义务让你免费参观。定得适当高一点,才能控制游客的人数和质量。穷,也不是违法的借口。《长江七号》里有句台词:“我们虽然穷,但是我们从不撒谎,从不打架”。 图为涉事动物园 我穷,买不起别墅,我就蜗居。我穷,我买不起路虎,我就坐地铁。我穷,买不起雅思兰黛,我就用大宝。难道我就因为想请美女吃顿大餐,我去抢银行?难道我想给儿子上贵族学校,我就去贩毒?我就算打工的,也不会在孩子面前去逃票,去翻墙,给他树立一个坏榜样。真花不起那点门票钱,我就陪他在家看《动物世界》。这位教授说“豪女谁卖淫”,这逻辑更有问题,穷女未必去卖淫,有钱的未必不卖淫,这卖淫的动机多了去了。 逃票,实质上是诚信的问题,是遵守秩序的问题。法学教授说“贫富悬殊”,这根本不是问题的实质。这个世界,永远都会有贫富不均,永远有弱肉强食,但这不是不遵守社会规则的原因,你穷你有理啊?你弱就全世界欠你的啊?你翻进了动物园,老虎不识字啊,也不认得你是穷人还是富人啊,吃起来味道都差不多。穷只是借口,不遵守规则才是根本! 这个社会总是有违规者,他们无视任何规则。他们随地吐痰,没人管他;他们插队,没人管他;他们坑蒙拐骗,没人治他;他们渐渐觉得这个世界的规矩都是可以挑战的,可以破坏的,是没有惩罚后果的,直到有一天他翻进了动物园……逃票事小,可折射的是对秩序的不尊重。或许是穷,但不是经济上穷,而是穷在思维,脑子里小算盘太多,大智慧没有。如果以讲诚信守规矩为耻,以投机取巧不劳而获为荣,你再土豪,也还是穷得只剩钱。 本文作者吴法天,法学学者。 来源:法天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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