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北京12月9日电(记者代睿)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农民就业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资产要素活力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有力有效,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民增收遇到了新的挑战,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价格走弱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步显现,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增加导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幅持续回落,财政收入增长减缓使得农业补贴难以再大幅增长,农民收入增速已呈现明显放缓趋势。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回落到6.5%,低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 对于目前农产品价格总体疲软,特别是务农种粮效益不高的问题,《意见》强调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要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提高农产品市场和进出口调控的有效性。”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方面,还要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和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拓宽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从2015年起,工资性收入在我国农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农民收入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亮点。为应对近两年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的挑战,《意见》重点围绕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健全机制,围绕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其中包括了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园、信息服务平台、实训基地和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 在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方面,《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包括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有效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为了促进贫困地区及低收入群体农民增收,《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困难群体收入保障机制,确保实现全面小康。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缴费补贴政策,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及受益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确定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城乡各项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畅通参保人员双向流动的制度转换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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