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裸官”、办假证,贪官出逃前准备这么足为啥还被抓?) 近日,中纪委连发5篇文章谈反腐国际追赃追逃工作,文章强调要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国外要“织网”,国内要“筑坝”。在防范上,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在追逃上,要摸清底数后再追;在合作上,不只是国内各部门协调配合,还要建立国际反腐合作平台。 观海解局(ID:guanhaijieju)记者梳理了近年来较为典型的贪官外逃情况,中纪委等有关部门针对这些人又有哪些对策呢? 做“裸官” 让家属先出国 “有的腐败分子先做‘裸官’,把家属子女和财产转移到国外,一有风吹草动,就脚底抹油、逃之夭夭。”6月5日,中纪委网站刊发的文章指出,有的腐败分子一边大搞贪污贿赂,一边筹划着外逃。 观海解局梳理发现,多数腐败分子在出逃前会将家属、情人移居境外,并购置海外资产。为了融入当地社会,“裸官”往往让家属,尤其是子女在当地留学、工作、开公司。 不难看出,外逃贪官往往先把家属送出国作为脱身的第一步。 2008年9月30日,温州市委常委杨湘洪随考察团结束访问回国前夕,突然声称“腰突”病复发,需在巴黎住院治疗,此后一直未归。而在此之前,杨湘洪的女儿已与法籍温州商人结婚,并前往法国。 失踪前担任辽宁凤城市市委书记的王国强,曾计划于2010年7月赴美参加女儿毕业典礼,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因故未成行。2012年4月24日,与妻谭某(丹东海关主任科员)持因私出国护照去了美国。二人到美后再无消息。 对策 观海解局记者发现,为应对“裸官”问题,中纪委网站在本月3日刊文指出,干部外逃前,其拥有的身份证护照情况、出入境次数、家属亲人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家庭财产变动等都会有征兆。 文章强调,要定期开展“裸官”清理,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各部门不能各自为战,要协调配合,加强分析研判,发现干部可能外逃的蛛丝马迹,及时启动防范措施。 此外,2010年7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对子女配偶均移居国(境)外的官员加强管理。从2011年起,这类官员要特别说明移居费用和资金来源,以及亲属在国(境)外的工作单位及职务。一些地方要求更为严格,比如广东等地区提出子女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或重要岗位职务。 准备证件 用假证办真护照 为了顺利出入国境,外逃分子往往先准备有关出入境证件,还常使用假身份证办理真护照。有了这些,海关就难以真实记录其出入境活动,在海外也可以相对安全地易名藏匿。 观海解局记者梳理媒体报道发现,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在潜逃时,用名为“张唯良”的护照跨越边境。逃亡海外的原云南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高严拥有至少3个身份证和4本护照。 将用假身份证潜逃做到“极致”的要数中国工商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的陈新,68天的逃亡中,他先后在成都、广州、海口、湛江马不停蹄地周旋,在越南、缅甸境内疲于奔命,一共换了29个假身份证。 2001年3月10日凌晨,重庆市检察机关开始了第二次集中清查搜捕和跨区域追逃的行动。专案组干警在成都警方的密切配合下,进入一家网吧,将正在网上聚精会神聊天消遣、化名为“陈依文”的犯罪嫌疑人陈新抓获。2003年3月28日,37岁的陈新被执行死刑。 对策 中纪委网站的文章中披露,有的外逃官员“神通广大”,有多个名字和多张身份证,办了多本护照、港澳通行证,跑出去神不知鬼不觉,像从人间蒸发了。 “过去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就是底数不清。”中纪委文章强调,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对象在国外,基础在国内,首先在摸清底数。只有把数字搞准确,把工作做扎实,追逃追赃才会有底气、更硬气。 此前,中纪委表示,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基本摸清了底数,掌握了情况,为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夯实基础,打开了新局面。 写信劝纪检部门不要费劲找他 观海解局注意到,多数贪官外逃时,都比较低调,都想“悄悄的走”、“不留下一片云彩”,而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长周金伙是个例外。 2006年6月,涉案金额高达亿元的福建省原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在被中纪委“双规”前夕出逃。 周金伙在福建官场有“油老鼠”之称,告他的人很多,但每一次反贪反腐他都能顺利滑过。这次周金伙问题的暴露与台商的揭发有关。这一次他见真的要栽了,就来个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据闽南网报道,周金伙在外逃前,留下了一封信,说自己远走高飞了,让纪检部门不要费劲找他,这样的“猖狂”就是因为妻子已经移居海外,还拥有美国绿卡。最终,周金伙在内蒙古被抓获。 对策 中纪委表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腐败分子跑到哪里,跑出去多久,都要一追到底。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将其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赃就决不停止。 “人跑了、账款转移了,党委、纪委及相关部门都有责任。”中纪委网站的文章强调,发现有严重违纪情节的干部企图外逃要立即报告、迅速处置,该采取措施的就要及时采取措施,该执纪审查的就要尽快审查。如果能发现的问题却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不报告或采取措施不及时,都是失职失责,必须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为“探路”频出境 并转移财产 观海解局注意到,一些贪官在出逃前,腐败分子往往会通过各种渠道,例如以去海外分支机构办理业务的名义频繁出境,长期游移于境内外之间转移资产。一旦感觉执法部门将对其采取行动,他们便选择不再回国,直接外逃。 在已经曝光的官员外逃“谋划”中,最令舆论震惊的还数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 原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主任高山,在2005年初因东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携巨款外逃加拿大。在此前,他曾经18次以出国考察的名义赴加拿大为外逃探路。 2005年1月,高山潜逃加拿大。他在职时将10亿元人民币分批转移出境,还拿公款十几次“出国考察”,安置妻子移民及为自己潜逃“踩点”。在妻子成功移民加拿大后,他把大量的资金转移到境外多个私人账户上去,然后宣布和妻子离婚。 外逃前,有的贪官早就通过子女留学、亲属移民、开办海外公司等方式,将巨额资金转移国外。其子女多以留学、打工等为理由先行,配偶通过陪读、做生意等出境,有时甚至会假离婚,妻子随即与美国人闪电结婚,获得绿卡后再复婚。 对策 中纪委网站的文章披露,有外逃官员逃到国外后开豪车、住豪宅,挥金如土、纸醉金迷,过起奢靡生活,一些富人区成了他们的聚居区。 文章强调,对重点对象要及时采取监控措施,让企图外逃分子“触网”回头。要加强反洗钱工作,切断非法资金的外流渠道,冻结腐败分子在国内的动产不动产,断了财源,堵住赃款外流渠道。 另外,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北京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加强了与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积极主动地利用多边双边反腐败合作平台,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健全合作机制,在交换信息、追缉在逃人员、追缴资产等方面建立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统筹用好政治外交、司法执法、国际组织和金融机构、律师媒体等境外力量,形成国际追逃追赃合力。 追逃大网成果 中纪委文章指出,腐败分子携款外逃,暴露了组织管理和干部监督上的漏洞。与其等到人跑出去了,钱已卷走了,再费九牛二虎之力去追,不如把功夫下在平时,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做好预防工作。 2014年,中国开展“猎狐”行动,此后2015年4月,又启动“天网”行动,一个由中组部、最高检、公安部、央行等多部门共同编织的追逃大网迅速展开。 “天网行动”集中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的红色通缉令,将一批外逃多年的犯罪分子缉拿归案。 据观海解局记者了解,“天网2016”也已经全面启动,这是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的具体行动。 数据显示,2014年以来,中国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开展专项行动,截至2016年4月底,已从70余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657人,追回赃款62.9亿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