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埃人生 無法觸摸 遙不可及
就讓往事一切都隨風,都隨風,都隨風,心隨愛動。人的心就像一顆塵埃。
本報訊記者軒乾撰稿 時間如同沙漏,光陰如同流水,從擁有的那一刻開始就注定了要失去。從擁抱很緊的那一刻開始就預言了過客人生。
曾經,曾經,還有多少個曾經值得去回憶與追尋。在那個陽光明媚,被夏天吹過的風,走在母親河的河邊,想到的全是過去的一幕一幕,又再重現。每天約會的那小橋,一起走過的路、去過的地方、停留過的往昔,都已經隨風蕩漾在嗅覺裡面。愛情,從相識就要分離,相識相知到相恨相分。
回想起自己人生的過客,感慨萬千,猶如標本一樣風乾沉澱在心底最不願意觸摸的深處。 而總有一天,你會遇到對的人,稜角會被世界磨平,會拔掉身上的刺,會學著笑著面對討厭的人的微笑,會成為一個不動聲色的人,喜怒不形於色。
每個人內心最深處,都有那麼一個位置是不願揭開,不願觸摸,不願提起的。而在這個位置的人,都是非常重要,非常有影響力的,是最愛的,卻不能在一起廝守終生的人。
繁花落盡,我滿街遊走,只為尋找你的下落,感受你熟悉的身影與氣味,然後說句:好久不見。
只記得,每每遇到熟悉的環境,熟悉的事情,熟悉的時間段,相似的人物,心就會狠狠的顫抖。然後很多人就會想起一段台詞:「曾經有一份真摯的感情擺在我的面前,而我沒有去珍惜,等到我真正失去的時候,才後悔莫及,人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給我一次,重來的機會,我會對哪個女孩說三個字:我愛你,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還記得,那年筆者我20歲,她才17歲,就這樣不期而遇的走在了一起。曾經,瘋了似的追,如今,拼了命的躲。一切緣起緣滅,冥冥中早有注定。亦可以說,在錯的時間,遇到了對的人,在對的緣分,遇到了錯的安排。
以前,總以為選擇很多,路很廣,腳很穩,但是,在我們回望自己一生的時候,卻發現只有一條是命定之路,然後就黯然下淚。那種痛苦滋味與後悔錯過,只有經歷過的人才能深刻體會到。
在很多時候,很多地點,很多類似的事情,後知後覺,過去是無從想念的,無法觸摸,遙不可及的。因為一旦鼓起勇氣去想,就會痛,愛太痛。
遺失了發黃的照片,遺失了曾經熟悉的號碼,遺失了那一段美好與傷感的回憶,遺失了曾經保存很久的東西,遺失了枯萎的記憶,遺失了很多的愛與恨,還天真的以為自己已經塵封了過去的一切。
曾經,拼了命的追,如今瘋了般的躲。還記得我第一次在學校樓下親吻你的情景嗎?那時覺得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的樓海好美,真的是我的嫵媚。
人的一生中,會遇見很多過客、旅客、遊客,會遇見三個人:一個你愛的人,一個愛你的人,一個紅顏藍顏知己,但是在有生之年,倘若能遇見一個懂得用心愛你的或者是值得你用心去愛的人,是幸福的,是甜蜜的,是種福分。而從一開始就適合走到最後的人,從一開始就是為了彼此而生,為了彼此而活,為了彼此而等待的。
愛情,曖昧,心動,心傷,也只是那麼一瞬間的感覺,轟轟烈烈,全身澎湃。當我們在萬千奇遇中有了愛情,卻早已注定了分離,注定了流淚,注定了不捨得也要放手。這僅僅是因為,有一種愛叫做放手。
世上倘若真有兩個人注定要彼此相愛,那麼在他們相遇之前,他和她的每一步都會朝著對方走去,不偏不倚,不管是多麼的渺茫,多麼的有瑕疵,不管是多麼的不可能。請相信這一點,相信冥冥中注定的相遇和分離。有心的人,再遠也會記掛對方;無心的人,近在咫尺卻遠在天涯。
珍惜屬於自己的曾經,珍惜屬於彼此的回憶,讓它輕輕的輕輕的,在每個夜裡,夢裡,蕩起鱗波。
如果你的愛情停留在曾經,它只屬於那個時間,如果你的愛情停留在生命裡,它就會成為永恆。 有些事,往往看起來合乎常理,卻結果是那麼的出乎意料。比如,人生、愛情、親情、友情。
從前,現在,過去了再不來;紅紅,落葉,長埋塵土內。開始終結,總是沒變改;天邊的你,飄泊白雲外。苦海,翻起愛恨;在世間,難逃避命運;相親,竟不可接近;或我應該相信,是緣份。情人,別後,永遠再不來。消散的情緣。無言,獨坐,放眼塵世外。願來日再續。鮮花,雖會凋謝,但會再開。一生所愛隱約,在白雲外。
緣起緣滅,早有安排,從開始相約一起相演到一起謝幕,都是緣分。可是愛情又是那樣的沒有定數,令你始料不及,措手不及,而往往是你最愛的人卻會傷你最深。
傷痛過後,有些東西會留在生命最深處,是傷疤,不願觸碰,深深淺淺的傷口,已經不會感到疼痛,只有一份後悔,麻木,快樂和憂傷都已成為過去,但是那份傷痕卻會伴你一生,在心底的蕩漾中。
忘記是更為深刻的記憶。所以,不要刻意的去忘記,只能淡淡的隨著記憶散去。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程,路程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過客,每段感情,每段經歷,每個人都是生命留下的印記,不論回憶是美好的還是痛苦的,都是已經發生的,學會感謝生命中每個曾經相遇或離別的人。
時間是最好的良藥,隨著時間的推移,一切都不再如最初那麼刻骨銘心。
有些事,有些人,需要我們寫在紙上,刻在心上,一生銘記,而有些卻,只能寫在沙上,讓風吹沙滅。
所以,人是自私的,人是貪婪的,人生無理取鬧的,人生不可理喻的。
我們想永遠地忘記一些東西,比如傷痕,比如痛愛,比如一生所愛,我們想永遠地記住一些東西,比如心動的感覺,曾經的戀人,熟悉的過客,親人般的愛情。
有些事情是想遺忘的,有些事情是想紀念的,紀念心動的感覺是心甘情願,忘不了傷痕卻是因為無能為力,不會融化的傷痕最終成為一張發黃的滿塵的風乾的標本。
或我應該相信,是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