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勒陀利亚高等法院最近裁定,纳税人有权在南非税收服务机构指示银行收取未偿税款之前收到“足够的”通知。
Mazars的税务咨询总监阿尔西亚•苏比阿(Althea Soobyah)表示,这项裁决是纳税人权益和更广泛的行政正义事业的胜利。
该案例涉及一家名为SIP Project Managers的公司,该公司看到SARS指示其银行支付未付税款。
在法院发现税务部门在指示银行支付未偿债务之前没有向公司提供足够的通知后,SARS现在必须偿还SIP的钱——连同利息和诉讼费用。
根据法律规定,SARS可以要求第三方(通常是银行)支付未偿税款。
但法律也要求,SARS必须在这之前采取措施,包括通知纳税人,他们有未偿还的税收债务,如果税收债务仍未偿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一个关键的要求是债务必须是未偿还的。
SIP项目经理收到一封来自SARS的信,说有一笔应付债务,该债务将在11月底到期。Soobyah说,这封信是在评税规定的到期日期之前发出的。
SARS在法庭上声称,这封信通知纳税人,它将“指定”该银行为支付未偿债务的“代理人”。
但法院认为,向银行和其他第三方发出的通知“只能在交付最终付款要求后发出,而最终付款要求必须在发出通知前至少10个工作日发出。”这是一项强制性的规定,在可以采取步骤发出第三方追讨欠税通知书之前。
因此,Soobyah说,对于SARS,要指示第三方——比如银行——来收集资金必须满足:
- 一定有税收债务;
- 税款的债务到期;
- 在向替或代纳税人持有款项的第三者发出通知前至少10天,必须向纳税人发出通知书;
- 在送达纳税人的通知书中,必须列明在欠缴税款时应采取的追讨步骤;
- 通知书还必须说明纳税人可获得的救济机制;
“判决书另一要点是,通知书必须送达纳税人(通过电子平台或送到纳税人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由汇款系统产生的通知不符合交付要求,除非这种通知被上传到纳税人的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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