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因为杀人、抢劫重罪被判终身监禁、并服刑12年之后,终于在12月5日被最高上诉法院“还他清白”。
这名男子巴卡内是在2004年6月23日被逮捕的。当时,比陀的一名男子马里被人杀害,他是被用窗帘勒死的。
尸检报告显示,马里是2004年6月22日死亡的。
就在马里的尸体被发现后不久,人们在旷野里发现了不少属于死者的东西,其中包括四个电视遥控器、一个毛线帽子,一件外套和一把刀。警方认为,马里是在自己的商店里遭到抢劫的。就在同一天,巴卡内和自己的四名共同被告被逮捕,并在比陀高等法院被判杀人、抢劫重罪成立。巴卡内被以杀人罪名判处终身监禁,以抢劫罪名判处15年。
最高上诉法院发现:巴卡内是在2004年6月23日早晨、在自己女友的住所被警察逮捕的。他遭到警察的拷打,被迫向警察指认了自己的同案犯。五人都遭到了警察的拷打和逮捕。
警察在巴卡内女友的住所并没有发现证据;他们随后将巴卡内带到案发现场,强迫他认罪,并签供画押。但是巴卡内表示,他根本不知道所谓的证词上写的都是什么。
巴卡内表示,虽然有人声称,在案发当天18点左右,有人看见他和四名同案犯从马里商店所在的建筑中跑出,但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当天他们在一个木材厂上班,18点的时候刚刚下班。
他原本想要雇主为自己提供不在场证明;但是警察告诉他,他的雇主已经搬走了。
最高上诉法院表示,在巴卡内的证词中,看不出他和犯罪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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