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豪登高速公路收费“十宗罪”,反收费联盟向公共保护官上万言书要求调查
反收费联盟指责南非国家公路有限公司缺乏诚信,对人们的质疑缺少回应,对有关豪登高速公路收费的问题与客户缺乏交流。
最近,该联盟向公共保护官递交了一份万言书。在这份材料中,联盟的顾问及发言人约翰•克拉奇表示,南非国家公路公司的行为,至少触犯了宪法当中七条有关人权的规定。
他列举了公路公司的“十宗罪”。这些条款,有的来自于他们收集到的消费者反馈,有的则来自于媒体的报道。
他说:“我们的隐私权力得不到尊重,我们的获取信息的权力遭到漠视。目前,政府与百姓之间的关系是在错误的方向上前进。”
截止2013年12月12日,豪登省高速公路使用者当中,只有15%的人购买了电子标签(e-tag);即使到最近,购买电子标签的消费者数量也仅仅上升到30%。
这个数字远远低于国家公路公司期待的80%。在推出收费制度之后,虽然公路公司对消费者极尽威胁利诱之能事,但是仍然没有什么效果。
克拉奇表示:“他们的那些威胁利诱的招数没有收到效果;现在,他们要因为侵犯人权的行为接受公共保护官的调查。”
反收费联盟通过公共保护官的网站递交了陈情书,目前公共保护官办公室还没有明确回应。
下面,是反收费联盟为高速公路收费列举的十宗罪:
1,在电子标签的出售上欺骗消费者,编造“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已正常运作”的假象;而且其用户数据库系统漏洞百出,被黑或者出现本身的BUG都是家常便饭,用户资料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
2,国家公路公司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便利,向人们发送不公正、不准确和带有威胁性的短信,引起人们不必要的恐慌和焦虑情绪。这种做法严格上讲,是对国家法制机能正常运转的破坏。
3,对于不购买电子标签用户的歧视态度,包括不允许他们享受更多折扣、为其网上银行转帐结算设置人为困难、不为其提供正常的帐目文件等等。
4,公路公司不向用户提供费用产生的明细情况及发票,而且对于没有立即结算的客户,处以不公正的高额惩罚。
5,数据库和IT网络漏洞百出管理混乱,公路公司自己不去承担义务,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反而希望用户为此买单。
6,采用侵犯隐私权的方式获取私人信息。
7,当系统内部出现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时,消费者要求赔偿或者解决问题,公路公司的态度很蛮横无礼。
8,当用户投诉时,公路公司拒绝向用户提供足够的、维权时必需的信息,特别是与消费者权力有关的部分。
9,在使用公共资金的时候,公路公司缺乏责任感,也没有透明度可言。
10,甚至是那些购买了电子标签的消费者,在使用的时候也遭到种种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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