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招君雄(非洲 ENSafrica 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南非拥有一个逐步发展的环境管理框架。对于人类健康或福利没有伤害的环境权力已经在宪法中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得到了强化。宪法中还规定,政府必须采取合理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以防止污染和生态退化、促进节约、确保生态可持续性发展、和在促进良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使用自然资源。
宪法中的环境权力会得到其他环境立法的支持,其目标是保护环境,并通过适用于发展国家的条款实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主要的立法是1998年《国家环境管理法案107》(NEMA)。应当注意,政法部门可以通过南非普通法执行对环境权力和职责进行,南非普通法主要以罗马荷兰法律为基础。但是,某些英国法律的概念也被引入到了南非的法律中,如妨害法。
在南非没有综合的环境许可体系。项目开发商或资源开采商的责任就是确定必须获得哪些环境许可,并确保能够获得所有的此类许可。一般情况下,需要从独立的环境管理机构以及不同级别的政府获得许多不同的许可。NEMA第24条及其列出的活动可以用作开发商确定是否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时的起点。但是,即使本身并不需要环境影响评估,但是根据正在进行的活动或开发的类型,也有可能需要其他的各种许可。
在资产销售和股份销售过程中,环境尽职调查是非常常见的。环境尽职调查的范围取决于交易的规模和性质,以及实体进行的活动的性质或被出售资产的性质。虽然在相关的情况下,个别企业可以要求进行其认为是适当的环境评估,但是最常见的环境评估包括:第一阶段评估主要是一个桌面研究,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对商业活动或资产进行检查,且并确定潜在的责任问题、第二阶段评估则包括对有问题地区的现场调查、实际检测和取样,且要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资产和股份的销售合同中,一般会提供环境担保及保护。需要解决的问题取决于业务实体的活动及/或资产的性质。在提供环境担保及保护的时候,一般会规定时间限制和财务封顶。担保和保护的时间限制和封顶取决于业务的类型以及购买的资产的性质。另外,如果进行了尽职调查,则应当根据尽职调查确定时间限制和金融封顶。
从执法的层面来说,环境审查是法令责任。但是,很多公司会因为其参与的国际认证机构(如国际标准组织)来进行环境审查。另外,也可以直接进行环境审查,因为各公司必须确保其能够遵守所有的环境法。为此,各公司经常会聘用律师来起草合规文件,然后用来管理风险并确保环境合规。这可以看作是环境审查的一种形式。另外,为了准确报告环境职责,各公司必须在其年度财务报表中加入与环境问题有关的复原或资产评估或折旧规定。很多南非公司,尤其是较大的上市公司,也会参与全球报告活动(www.globalreporting.org)。南非的会计标准(公认会计原则(GAAP))包括国际会计标准,也要求透露环境责任及其他环境问题。
一旦违反(或可能违反)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家或省级环境立法中规定的责任,则对此类规则的情况将造成违规,个人可以针对负责方进行诉讼,从而保护环境及公共利益。遭受危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普通法采取行动。另外,索赔方可根据侵权行为(违法索赔)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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