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非洲办案24天
“被告人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2018年9月3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对一起18年前的涉外命案被告人宣判。我也回忆起去年远赴非洲,押解其回国的经历。
接受任务
2017年4月,我收到通知,指定我参加专案组,赴非洲提前介入侦查一起18年前涉外命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南非,嫌疑人犯案时为中国籍,在安哥拉被抓获。通过三国司法协调,最终确定交由中国管辖,南非和安哥拉邀请我国派员前往两国进行调查取证并押解嫌疑人钱某回国。
2000年1月23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一酒店发生一起枪击案。三明籍男子钱某在该酒店向另一三明籍男子胸腹部射击数枪,被害人当场死亡,钱某趁乱逃跑。
2016年5月1日,在安哥拉罗安达,一名持“江某”护照的男子因涉嫌非法持枪被当地警方抓获,安哥拉警方将该情况通报中国驻安哥拉大使馆,使馆警务联络官调查后发现“江某”就是失踪已久的钱某。在证据面前,钱某承认了其在南非的作案事实。
调查取证
2017年6月11日,我们从北京搭乘航班,14个小时后,当地时间6月12日早上7时许到达南非。
6月12日下午,我们与我国驻南非大使馆警务联络官商谈和南非警方会面取证细节。他表示该案卷宗材料找到一部分,南非国际刑警合作中心局愿意提供给中方。次日上午,我们驱车前往案发现场查看,17年沧海桑田,大楼面目全非,酒店大门紧闭。我们拍摄了一些现场照片作为证据材料。
6月14日,办案组兵分两路,一组前往当地领事馆,在征得证人同意的前提下,询问证人并制作笔录;另一组前往南非国合局联系证据移交事宜。南非警方提供卷宗复印件,包括尸检报告、现场勘验等重要原始证据。经过调查,办案组发现有一名重要证人已移居南非开普敦。办案组一行于当天搭乘航班飞抵开普敦,顺利取得证人证言。
移交手续
6月19日上午9时,我们飞往安哥拉首都罗安达。次日,我国驻安哥拉大使馆警务联络官带着办案组前往安哥拉刑事犯罪调查局,联系调取钱某被抓获过程及相关证据材料。局长向我们介绍,钱某是因为被人举报非法持有枪支而被安警方查获,随后在其住处查获象牙,因其护照是伪造的,遂以非法入境被羁押在移民局监狱内。
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后,我们前往移民局联系遣返钱某回国事宜。移民局表示配合中方一切工作,在约定时间将钱某押解至机场后移交给中方,并出具相应文书。负责人特别强调文书有2份,一份给办案组警官,另一份给办案组检察官。
6月21日,按照移民局安排,我们一行人驱车前往位于郊区的监狱。到达监狱,我们见到移民局驻监狱负责人,他表示会按照上级通知在约定时间将钱某押送机场,移交给中方。我们提出是否会提供相应文书,负责人回答,只有内审文书,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先会见钱某。走到院子里时,警务联络官叫住我,说移民局的人要单独会见办案组检察官,于是我折返办公室,他们拿出一些有关遣返钱某的文书,并一再强调这是给检察官的。
之后,我们在会见室见到钱某,他在被羁押期间患上疟疾,断断续续在治疗,后又复发。警务联络官表示使馆有办案组带来的治疗药物,会在钱某回国前将其治愈,钱某表示愿意配合我们回国。
安全回国
7月4日中午,我们抵达罗安达机场,移民局工作人员将钱某押解至机场。下午4时许,顺利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我们押解钱某登机。飞机起飞后不久遭遇强气流,机身抖动厉害,激烈晃动持续约2个小时才平静。直到飞机安全降落首都国际机场,我们悬着的心才终于落地。
每次想起此次办案经历,我都感触良多:中国的每一位公民,无论你身在何处,都要遵纪守法,一旦违法犯罪,都将接受处罚,域外不是法外,中国法律同样适用在境外的公民;中国的每一位公民,无论你身在何处,祖国都有能力、有责任保护你的安全,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阴长焰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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