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刘畅):2014年1月1日起,津巴布韦政府开始加强对本土化的推行力度,要求在国内从事农产品生产、零售业甚至美容美发等经济保留行业的外国企业必须将51%以上的股份交由本地黑人管理。这一规定执行之后,在津巴布韦的中国、尼日利亚、印度企业或将受到较大影响。
根据《津巴布韦本土化与经济授权法》和津巴布韦青年、本土化与经济授权部的规定,在津巴布韦从事零售批发、交通运输、粮食和经济作物初级产品生产、房地产代理、烟草加工、奶制品生产等14个经济保留行业的外国人必须在2014年1月1日之前获得本土化证,不履行手续者将被视为违法,处以4级以下罚款或3个月以下刑期或两罚并举。津方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上企业的本土化证。
所谓本土化,就是外资企业要将51%以上的股份卖给本地人。津巴布韦青年、本土化与经济授权部部长恩赫马近日表示,这一法律将视情况执行4到5年,津巴布韦政府并不会直接将外国人的经营许可直接转移给当地人,政府允许津巴布韦本地商人自由寻找外国合作伙伴,但要保证由本国人控制大部分股权。同时,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津巴布韦在发放经济保留行业的经营执照时,将向本地申请人倾斜。为避免这项法律引发外资恐慌,恩赫马专门指出,到1月1日尚未完成本土化手续的外资企业,暂时不会被要求立即关停商店。
2010年开始,津巴布韦政府就要求包括矿业在内的大型外资企业进行本土化改造,此次是将本土化涉及的领域继续扩大。中国驻津巴布韦大使馆本月中旬曾发表声明,提醒在津巴布韦的中资企业和中国公民遵守当地法律,在2014年1月1日之前取得本土化证进行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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